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备案 | |
事项名称 |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备案 |
办事程序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申请条件 | 项目属于蒙阴县行政区内建设工程,已取得立项、土地、规划手续。 |
申报材料 | 1.建设单位证照 (原件):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土地手续 (原件):土地成交确认书或土地划拨决定书或土地使用证; 3.规划手续 (原件):用地规划(方案)批文(体现容积率)、建设项目批文(体现单体、名称、面积、层数、高度等)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工程单体明细表 (原件):标明同一地块上所有单体名称、面积、层数、高度、最大跨度、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自行设计表格)。 |
法律依据 | 《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建[1994]482号)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通称为工程建设项目。凡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一)工程名称(二)建设地(三)投资规模(四)资金来源(五)当年投资额(六)工程规模(七)开工、竣工日期(八)发包方式(九)工程筹建情况 第九条 凡未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办理招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任务。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季作息)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作息) |
地点电话 | 蒙阴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工程许可科 咨询电话:4803193 监督电话:48031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