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企业停业许可 | |
事项名称 | 供热企业停业许可 |
办事程序 | 受理-现场勘验-核准 |
受理条件 | 申请停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在当年采暖供热期开始六个月前提出申请,说明停业或者歇业的理由、时间、供热范围内相关用户、设施管理以及热费等。 |
申报材料 | 1.申请停业应当在当年采暖供热期开始六个月前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窗口提交申请或报告(原件4份,纸质)。 |
法律依据 | 《山东省供热条例》(2014年3月通过,2018年9月修订)第三十一条。 |
承诺时限 | 10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时间) |
收费标准 | 无 |
收费依据 | 无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
地点电话 | 蒙阴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场准入组 电话:0539-42727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