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采集农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查指南

蒙阴县采集农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查指南

9632022-01-17 18:17  95商服网
采集农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查
事项名称 采集农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查
办事程序 受理--上报
         1.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和《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的有关规定;
2.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珍稀、濒危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
3.科学研究、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需要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
申请材料 1.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申请表,(原件3份,纸质);
2.单位、组织法人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3份,纸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
2.《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地点电话 蒙阴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涉农事务科 电话:0539-4803195 监督电话:0539-4803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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