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审计科)
【内设机构名称】办公室(审计科)
【职责】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议案建议提案办理、保密、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重大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及相关专项审计工作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10-63811950 传真: 010-63805425
2、改革发展办公室(研究室)
【内设机构名称】改革发展办公室(研究室)
【职责】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组织研究本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对改革进展和效果开展督查和考核评价;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空间布局规划、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负责对新增、转型、变更的医疗机构审批前进行规划审核;落实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建设标准;研究制定本系统基本建设总项目库,提出配套用房或新增建设项目的使用方向;负责协助医疗机构建设项目立项,并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督导;承担本系统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本区出生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政策研究;承担卫生健康相关大数据工作;组织对卫生健康相关工作开展调查与分析研究工作;负责推动本区医疗健康产业,扩大医疗服务业。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10-83949142
3、行政审批科
【内设机构名称】行政审批科
【职责】负责卫生健康行政审批项目的统筹、协调工作,组织拟订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流程和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务服务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本区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准入、校验工作以及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执业许可和计划生育服务人员从业的资格认可。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10-83949053
4、医政医管科(中医科)
【内设机构名称】医政医管科(中医科)
【职责】负责本区医疗机构的医疗卫生管理工作;加强医疗、康复、护理等质量安全和服务提升,兼顾中西医并重;负责区属公立医院的绩效评价和考核工作;负责对本区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参与处理医疗机构内药品、医疗器械突发不良事件;负责指导医疗机构合理用血;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服务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临床医疗技术应用;负责本区医疗机构的质量控制与改进工作。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10-83949150
5、基层卫生健康科
【内设机构名称】基层卫生健康科
【职责】负责本区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质量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工作;指导推进乡村医生有关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组织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本区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落实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10-83949105
6、医疗保障科(献血办)
【内设机构名称】医疗保障科(献血办)
【职责】负责协助落实药品等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落实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办法和标准;协调本区确定的重点企事业单位等的医疗保障服务工作;负责本区卫生健康领域扶贫协作与支援合作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拟订本区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推动本区科技成果转化及实用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专科医师培训制度和指导继续医学教育;负责落实本区无偿献血工作。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10-83949173
7、公众权益科(信访办公室)
【内设机构名称】公众权益科(信访办公室)
【职责】负责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落实本市生育政策,完善本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负责独生子女家庭扶助对象资格行政确认;拟订卫生健康新闻宣传的目标、政策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卫生健康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本系统信访工作。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10-83949121
8、疾病预防控制科(公共卫生管理科)
【内设机构名称】疾病预防控制科(公共卫生管理科)
【职责】拟订本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组织对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的综合防治、监测和报告,对重大突发疫情实施紧急处置;负责推进精神卫生体系建设,组织落实精神卫生的政策规划、技术标准;组织拟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并实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组织开展本区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10-83949062
9、卫生应急办公室(安全生产科)
【内设机构名称】卫生应急办公室(安全生产科)
【职责】负责本区卫生应急体系、院前医疗急救体系的日常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协调重要活动、重大节日卫生应急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本系统的危险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负责组织开展本系统安全宣传教育。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10-83949132/9134
10、法规监督科(环境保护科)
【内设机构名称】法规监督科(环境保护科)
【职责】负责本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承担本区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控烟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负责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环境保护年度或阶段性重点工作方案制定、推动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导、协调汇总、信息报送等日常运转工作。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10-83949166
11、爱国卫生运动推进科(健康促进科)
【内设机构名称】爱国卫生运动推进科(健康促进科)
【职责】负责拟订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工作的规划、政策措施以及拟订公众健康教育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工作;组织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健康城市、健康社区、卫生村镇创建和社会卫生整体评价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爱国卫生和健康北京建设工作;依法负责开展禁控烟工作和除“四害”的组织监督工作。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10-83949045
12、干部人事科
【内设机构名称】干部人事科
【职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培训工作;负责组织政工职称评定申报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工作的管理;负责本系统外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负责本区内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的报名和考试等工作;负责组织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资格)审核工作。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10-83949086
13、财务科
【内设机构名称】财务科
【职责】负责本区卫生健康总费用的核算及财政投入的监测;负责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本区卫生健康事业经费保障机制的相关政策;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10-83949110
14、后勤保障科
【内设机构名称】后勤保障科
【职责】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监督指导所属单位后勤工作;负责机关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基本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业务用房、保障性用房等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医疗卫生配套用房的图纸确认、接收、划拨、处置等工作;负责所属医院秩序、环境等基础性工作和医院的后勤运行工作;监督指导所属单位提高后勤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探索后勤工作规范化管理。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10-83949162
15、党建办公室
【内设机构名称】 党建办公室
【职责】负责本系统党组织建设、宣传统战、纪检监察和政法工作;承担离退休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工作。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10-83949040
16、工会
【内设机构名称】工会。
【职责】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会工作。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10-83949031
17、团委
【内设机构名称】团委
【职责】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共青团工作。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10-83949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