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办公室(法规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务工作;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负责理论中心组学习,以及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定期培训等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会务、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政务公开、政务信息、保密、信访、督查督办、政府采购、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管理国家和省、市统计调查任务的统计经费,省、市统计局地方调查队经费,监督指导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机关日常财务管理工作,承担统计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全县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宣传教育,执法与检查监督;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对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
办公室电话:0429-2348003
二、综合统计办公室
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县投入产出调查制度,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检查评估全县国民经济核算数据质量。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监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组织编辑统计年鉴,撰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组织实施1%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工作。
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等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协调开展农业普查,负责全县普查工作的协调、指导和调度工作,承担普查的业务培训和各阶段业务技术的指导,对普查的数据质量进行评估、分析,对普查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和开发利用,负责普查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维护全县统计系统专用网络畅通和安全保密、密码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四上企业”入库入统工作,并进行全县统计数据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
办公室电话:0429-2390588
三、产业统计办公室
负责组织实施农业统计调查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和提供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资料,研究农村社会经济发展问题;承担农业普查工作任务;负责乡(镇)村基层统计基础建设工作;负责乡镇统计微机网络建设。
负责组织实施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能源业的统计调查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和提供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能源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全行业的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并进行统计分析。承接葫芦岛市地方调查队布置的限下工业调查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负责限上、限下服务企业和个体服务业调查,负责交通、邮电、全县规模以上企业信息化调查,组织实施规模以上工业科技和高新技术产品、200万以上限额以下批零贸易、文化产业、妇女儿童“两纲”监测工作、扶贫监测调查工作。承接葫芦岛市地方调查队布置的限下服务业调查工作。
办公室电话:0429-2348002
办公室电话:2348003 地址:绥中县中央路一段12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