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绩效考核、政务公开、政务信息、保密等工作;负责局长办公会、机关干部会议记录工作。承担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机关考勤及后勤管理工作。
承担健康葫芦岛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承担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负责基本建设项目规划,建设方案的设计委托,评审论证,报批及基建工程前期手续的办理;根据招投标法相关规定完成基建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及基建合同的管理;定期组织施工方、监理方召开工程质量管理协调会,解决施工中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顺利完成;负责工程建设及医疗设备等采购工作。积极完成局党组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负责人:刘峰 联系电话(传真):0429-6122595
2、财务审计科。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卫生健康行业项目资金管理,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积极完成局党组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负责人:吕艳华 联系电话:0429-6198766
3、机关党委办公室。指导督促本系统党组织做好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党员发展、党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工作;负责拟定本系统党建工作计划;负责党组和机关党委印章管理;做好以党委名义组织召开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通知、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负责局党组会议、机关党委会议及局相关党务会议记录等工作。制定并实施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建工作责任制。负责党报党刊征订工作。积极完成局党组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负责人:高芯娅 联系电话:0429-6650206
4、人事科。完成局机关干部职工考核及派驻纪检组交办的工作,牵头指导各单位搞好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人才的招录、引进和培养;负责职工劳动工资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初审和聘任管理工作;组织基层卫生健康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积极完成局党组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负责人:郭楠 联系电话:0429-6131910
5、行政审批科。负责协调、管理、督办各业务科室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后台支持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系统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及证书的统一发放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营商环境建设具体工作。积极完成局党组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负责人:李佳佳 联系电话:0429-6116120
6、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基本公共卫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牵头负责健康扶贫工作。积极完成局党组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负责人:周超 联系电话:0429-6131013
7、卫生应急办公室。组织实施卫生应急政策、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承担预案的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按照规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监督指导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完成局党组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负责人:刘剑光 联系电话:0429-6136808
8、综合监督科。负责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卫生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负责扫黑除恶工作。积极完成局党组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负责人:董铁成 联系电话:0429-6122375
9、医政医管与中医科。负责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的监督实施,承担推进全县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负责老村医资格认证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监督指导全县医疗机构评审评价,指导医院药事、临床试验时管理等工作,承担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和卫生援外等工作,承担推进医疗体系建设和开展分级诊疗试点指标任务。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组织实施中医药发展规划、政策,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开展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宣传普及,承担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负责中医药综合工作。组织实施中医药技术规范,监督管理中医类医疗机构及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组织实施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和职业标准,组织开展中医药传承和各类中医药人才培养,指导中医药科研能力建设,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指导协调基层中医药工作。组织实施健康服务业及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工作,开展健康管理与促进等相关服务,促进健康服务相关支撑产业发展和与文化、旅游、体育、养老等产业融合发展,参与拟订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组织开展中医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医疗保障任务。积极完成局党组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负责人:常立伟 联系电话:0429-6123916
10、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科。拟订并实施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负责全县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监测及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监测等工作,开展传染病疫情研判工作。落实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积极完成局党组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负责人:乔红伟 联系电话:0429-6125234
11、法规与宣传科。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信访等工作;负责卫生普法宣传、法律咨询;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管理和法制教育工作;负责综合治理等工作。
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积极完成局党组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负责人:唐春光 联系电话:0429-6125110
12、信息统计与流动人口管理科。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和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生育相关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负责人口信息统计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积极完成局党组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负责人:佟庚 联系电话:0429-6122372
13、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宣传和贯彻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统一规划和部署本行政区域的爱国卫生工作;指导、监督、检查、评价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爱国卫生工作;动员和组织全社会成员参加除害防病的社会卫生活动;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牵头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积极完成局党组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负责人:刘艳辉 联系电话:0429-2338799
14、工会。加强对职工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动员组织职工围绕局中心工作,开展创先争优 活动,做好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管理和服务工作。
加强和改进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助党政机关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反映机关职工意见和建议,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健全工会民主制度,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积极完成局党组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负责人:常有维 联系电话:0429-6650206
15、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承担计划生育协会日常工作。在上级计生协指导下,承担团结引领、宣传教育、生育关怀、家庭服务、权益维护等职能。要落实好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和流动人口服务等六项重点任务。积极完成局党组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负责人:杨玉峰 联系电话:0429-6122372
卫健局办公地点:新兴街2段39-1号
办公地点:中央路县政府5楼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