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 内设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人:刘男
电话:0429-5113099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文电、信息、保密、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机关的日常管理、政务公开、政务宣传、政务督办、绩效考评、新闻发布、舆情应对、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建议提案、机关纪律、机关考勤管理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业务办公室
负责人:杜可心
电话:0429-5118033
主要职责:承担组织编制自然资源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开展自然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自然资源重大问题调查研究、统筹协调调研工作;负责局主要领导批示件的督办和办理情况的反馈工作;负责局主要领导同志在局党组会议、局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上,部署给局班子成员具体工作的落实情况的督办;组织协调调研课题的评审、交流和成果转化;负责自然资源局外事和科技工作;负责起草局综合业务重要文件文稿,负责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政策法规和信访办公室
负责人:李熙琰
电话:0429-5158948
主要职责:承担机关起草的关于自然资源管理和城乡规划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执法政策制定。接待信访、组织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进自然资源行业依法行政;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依据本科室职能,按照政务信息条例的要求依法公开本科室需要公开的内容,并负责办理当事人依法申请政务公开事项。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人:褚增
电话:0429-5811028
主要职责: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负责提出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许可证照发放,组织协调办理与市直部门联合审批事项。依据本科室职能,按照政务信息条例的要求依法公开本科室需要公开的内容,并负责办理当事人申请政务公开事项。贯彻执行海域海岛使用和海岛保护利用政策与技术规范,监督管理海域海岛开发利用活动,管理无居民海岛、海域地名。组织拟订领海基点等特殊用途海岛保护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开展相关海洋权益维护工作具体承担海域使用审核相关业务、无居民海岛生物和非生物标本采集审批。执行森林采伐限额、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迹地更新工作、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批,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以及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进入保护区从事有关活动许可,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审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审批,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临时使用林地审批,除地方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以外的其他防护林、用材林、特种用途林以及经济林、能源林的确认。建设工程规划核验(验收),建设用地检查核验,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临时用地审批,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租赁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承担地价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城乡规划许可核发;负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审查;负责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审批工作;负责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工作;负责建筑外立面装修改造、城市雕塑等审批工作。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要求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对具体地块用途和强度作出实施性安排;负责组织编制城市重要街区、重点景观区、重要基础设施以及市政府确定的重要发展区域修建性详细规划。承担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基础设施和市政工程规划、建筑工程总平面、建筑效果图、环境景观设计和城市雕塑方案的审查审定工作,承担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和城市雕塑办公室具体工作;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查;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测绘地理信息办公室
负责人:李洪华
电话:0429-5118040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专项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承担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组织实施地理国情专项调查。负责各类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更新和信息发布。负责落实基础测绘任务。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组织实施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管理地理信息数据。监督自然资源调查、测绘和地理信息行业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依据本科室职能,按照政务信息条例的要求依法公开本科室需要公开的内容,并负责办理当事人依法申请政务公开事项。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办公室
负责人:薛鹏
电话:0429-5118037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国土、林业、海洋等)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果应用的办法。承担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指导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与应用,推动建立不动产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依据本科室职能,按照政务信息条例的要求依法公开本科室需要公开的内容,并负责办理当事人依法申请政务公开事项。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国土空间规划办公室
负责人:李雪松
电话:0429-5118031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并统筹衔接其他各类专项规划。承担报省和市审批的县、乡(镇)、村三级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以及报县级政府审批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工作。组织编制近期城市建设规划,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大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负责指导全市乡(镇)、村规划编制工作。承担历史建筑、历史街区的划定和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工作。依据本科室职能,按照政务信息条例的要求依法公开本科室需要公开的内容,并负责办理当事人依法申请政务公开事项。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耕地保护监督办公室
负责人:刘强
电话:0429-5158648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国家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土地、海洋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耕地、林地、草地、湿地、海域、海岛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开展落实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依据本科室职能,按照政务信息条例的要求依法公开本科室需要公开的内容,并负责办理当事人依法申请政务公开事项。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办公室
负责人:侯惠明
电话:0429-5118077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海洋生态、海域海岸带和海岛修复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依据本科室职能,按照政务信息条例的要求依法公开本科室需要公开的内容,并负责办理当事人依法申请政务公开事项。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办公室
负责人:张杰
电话:0429-5118068
主要职责:执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办法、标准和规程;实施矿山矿产资源储量年度检测管理工作,承担权限内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相关事项。组织实施矿产资源规划,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相关管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工作。依据本科室职能,按照政务信息条例的要求依法公开本科室需要公开的内容,并负责办理当事人依法申请政务公开事项。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地质勘查和矿业权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张胜春
电话:0429-5118063
主要职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本辖区地质工作,组织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本辖区地质勘查项目。贯彻执行矿业权管理政策,承担矿业权登记审核,管理和指导权限内采矿权审批登记和出让。依法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本辖区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种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监管本科室审批的事项。依据本科室职能,按照政务信息条例的要求依法公开本科室需要公开的内容,并负责办理当事人依法申请政务公开事项。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海洋规划和预警监测办公室
负责人:荣君
电话:0249-5118047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海洋发展、海洋强国建设等重大战略,拟订海洋经济发展、海岸带综合保护利用、海域海岛保护利用、海洋军民融合发展等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海域海岛监视监测和评估。承担推动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等海洋新兴产业发展工作。开展海洋经济运行综合监测、统计核算、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工作。拟订海洋观测预报和海洋科学调查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开展海洋生态预警监测、灾害预防、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布警报和公报。组织开展海洋科学调查与勘测。组织全市海洋预警监测体系建设。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组织开展海域海岛监视监测和评估。依据本科室职能,按照政务信息条例的要求依法公开本科室需要公开的内容,并负责办理当事人依法申请政务公开事项。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森林草原管理办公室(林长制办公室)
负责人:周天明
电话:0429-5118035
主要职责: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措施,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监督实施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指导草原监督管理和开发保护工作。负责公益林管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和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林业相关发展政策,负责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工作指导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设和发展,指导集体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承担森林、草原、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依据本科室职能,按照政务信息条例的要求依法公开本科室需要公开的内容,并负责办理当事人依法申请政务公开事项。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地湿地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郝菊
电话:0429-5118035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工作。监督管理各类湿地和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组织做好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湿地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依据本科室职能,按照政务信息条例的要求依法公开本科室需要公开的内容,并负责办理当事人依法申请政务公开事项。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何世维
电话:0429-5118036
主要职责:承担造林指标任务,指导苗木生产、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承担古树名木保护和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林业相关发展政策,指导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设和发展,指导集体林业适度规模经营,组织、指导全市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和林业贴息贷款项目建设和发展。承担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森林抚育等相关工作。拟订防沙治沙、荒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相关标准和技术规程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荒漠化、沙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承担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依据本科室职能,按照政务信息条例的要求依法公开本科室需要公开的内容,并负责办理当事人依法申请政务公开事项。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执法办公室
负责人:李滢来
电话:0429-5118024
主要职责:指导协调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对全市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跨乡镇(街道)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行为,组织自然资源执法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执法机构队伍建设实施;负责较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听证;负责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审理、审核;组织协调扫黑除恶专项整治、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执法督察整改等工作。依据本科室职能,按照政务信息条例的要求依法公开本科室需要公开的内容,并负责办理当事人依法申请政务公开事项。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
负责人:周文磊
电话:0429-5118021
主要职责: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隐患排查整治、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并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承担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审批;进入森林高火险区、草原防火管制区审批;进入草原防火管制区车辆的草原防火通行证审批;草原防火期内因生产活动需要在草原上野外用火审批。负责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检查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依据本科室职能,按照政务信息条例的要求依法公开本科室需要公开的内容,并负责办理当事人依法申请政务公开事项。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八)财务与资金运用办公室
负责人:张冬梅
电话:0429-5120608
主要职责: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管理的规章,负责机关财务及国有资产账目管理,监管机关所属的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重大装备。承担财政和社会资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依据本科室职能,按照政务信息条例的要求依法公开本科室需要公开的内容。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九)人事办公室
负责人:金玉兰
电话:0429-5118057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申报,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和协调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手续办理等工作。依据本科室职能,按照政务信息条例的要求依法公开本科室需要公开的内容。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党群办公室
负责人:金亮
电话:0429-5118055
主要职责:协助党组书记做好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负责实绩考核党的建设指标和统战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依据本科室职能,按照政务信息条例的要求依法公开本科室需要公开的内容。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一)信息办公室
负责人:田欢
电话:0429-5118039
主要职责:在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档案信息管理办公室领导下收集、整理、保管、保密、查询局机关的档案工作。依据本科室职能,按照政务信息条例的要求依法公开本科室需要公开的内容。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二)工会
负责人:刘兴利
电话:0429-5118062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工会各项规章制度、长远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职工的健康体检工作和职工的伤、病、残、丧、困等救济救助工作;负责工会会费的收缴和工会经费的管理与使用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三)营商环境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李筱琦
电话:0429-5118032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省、市、县具体工作要求。优化兴城市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统筹协调兴城市自然资源局各科室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协助兴城市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完成监督检查工作,受理相关投诉、举报、咨询等业务。日常维护辽宁省政务服务事项库相关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统计行政事项办理情况。依据本科室职能,按照政务信息条例的要求依法公开本科室需要公开的内容,并负责办理当事人依法申请政务公开事项。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
兴城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 队长:任先哲 联系电话: 0429-5889280
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国家、省、市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全市土地、矿产、森林、海洋及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3、依法对交办、转办、发现、举报的全市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进行查处。
4、负责全市的土地、矿产、林业、海洋卫片执法查处、填报、对接、归档等有关工作。
5、负责全市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监管工作;负责全市重大案件的备案上报工作,制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6、对基层综合执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管理、案件交办、案件审查、案件评查、案件移送工作。
7、承担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