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办、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舆情应对等工作,承担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重大事项报告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联系电话:0429-5812590
(二)机关党建办公室(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负责处理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联系电话:0429-5812582
(三)经济责任审计室
组织对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以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429-5812582
(四)投资审计室
组织审计市政府投资、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市政府规定的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联系电话:0429-5812586
(五)财政审计室
组织审计国家和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组织审计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
联系电话:0429-5812585
(六)农业农村审计室
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
联系电话:0429-5812583
(七)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室
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
联系电话:0429-5812583
(八)行政事业审计室
组织审计市政府相关部门及直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联系电话:0429-5812583
(九)法规审理室
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对审计工作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重要问题进行研究,负责审计成果统计、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本级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本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
联系电话:0429-5812585
(十)社保审计室
组织审计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联系电话:0429-5812585
(十一)企业与金融审计室
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市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接受上级机关委托,审计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联系电话:0429-5812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