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办公室
1、负责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支部会议、局会议的会务工作;
2、负责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种活动的准备、组织工作;
3、负责报刊、文件的收发、转递、立卷归档及机关文书档案和资料室的管理工作;
4、负责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支部、局办公室的印信管理和机关保密工作;
5、负责对外联系和接待工作;
6、负责机关财经、车辆管理、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等行政事务工作;
7、负责完成上级及本级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各种工作。
联系电话:0429-3055561。
(二)移交安置办公室
1、负责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就业、创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2、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
3、组织协调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4、承担区军队退役人员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429-3055573,3058810。
(三)思想权益维护办公室
1、了解和开展退役军人的思想政治、舆论引导情况工作;
2、负责开展退役军人的权益咨询、维护权益和接待处置工作;
3、负责退役军人的政策法规的帮扶援助服务和保障工作;
4、指导街道(乡)、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退役军人权益维护的业务工作;
5、走访慰问困难家庭退役军人,帮助解决问题困难。
联系电话:0429-3055575。
(四)优待抚恤办公室
1、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2、负责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3、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联系电话:0429-3055575。
(五)拥军褒扬办公室
1、负责现役军人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2、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3、承担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429-3055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