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龙港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葫芦岛市龙港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14812021-10-24 10:21  95商服网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财务、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字综合、政务公开、政务督办、实绩考核等工作。负责信息报送、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和相关财务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联系电话:0429-3055191 

二、文化服务股。

负责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区性艺术展演、展览及重大文艺活动。组织开展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推进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全区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全区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负责文化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0429-3055655 

三、市场管理股。

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现场勘察工作,负责提出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许可证照发放。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文化、广播电视、文物、体育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文化、广播电视、文物、体育地方规范性文件,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研究拟定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指导、监督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区性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重大案件。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监管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

联系电话:0429-3055195 

四、旅游广电股。

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旅游服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规划全区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区重点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和重点品牌推广,促进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及市场推广和宣传,组织开展对外旅游交流活动;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全区旅游市场发展,承担全区旅游经济运行监测,负责旅游行业信息收集与发布工作;组织实施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承担规范全区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全区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指导旅游应急救援等工作。对全区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负责对辖区内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安装使用及非法电子设立情况进行监管,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制定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指导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指导广播电视人才队伍建设。

联系电话:0429-3055187 

五、文化产业股。

拟定全区文化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及相关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组织、指导参加文化产业重大会展活动。指导文化产业品牌及集聚区培育,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开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文化产业和服务“走出去”。拟定全区文物保护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申报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的申报(审批)、论证、设计、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指导、督促检查全区文物系统的安全保卫、消防、技防工作。负责涉及文物保护单位违法案件的行政执法配合协助工作。拟定全区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博物馆制度建设和业务管理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写作,引导民间收藏,依法管理文物流通、购销、拍卖,规范文物鉴定服务机构,指导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征集工作,促进海外文物回流等。负责组织全区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等管理工作。负责对涉及馆藏文物、考古发掘、民间收藏文物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配合,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

联系电话:0429-3055189 

六、体育股。

拟定全区性体育竞赛计划,指导全区开展竞技体育训练,统筹协调大型体育赛会的组织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和推动各行业、各类人群全民健身活动的发展。

联系电话:0429-305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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