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安全保密和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对外联络、外事及行政后勤管理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本区交通行业舆情分析。负责编报部门预决算。组织实施内部审计。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委党组落实党要管党、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工会及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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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划科。负责交通行业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拟订本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本区交通发展综合规划,拟订交通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区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建设计划、年度建设计划。参与区管道路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中交通内容的审查。参与区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审查。参与区管城市道路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查。负责提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组织拟订本区推进区域交通协同发展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统筹推进区管道路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库。负责交通行业综合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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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础设施科(铁路道口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城市道路(含过街设施)、交通枢纽场站等区级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区域道路微循环、疏堵工程及慢行系统建设,监督管理相关项目招投标。协调推进交通接驳设施的建设工作。负责区管城市道路、桥梁及附属交通设施养护的管理,落实城市道路养护相关政策、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区管城市道路建设工程的养护移交接收工作。组织区管城市道路养护工程的竣工验收。拟订区管城市道路养护年度计划,负责提出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管道路占、掘路许可及批后监管工作。组织区管城市道路命名后路牌的制定、安装、维护和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管理等后续工作。参与交通相关建设工程的联合验收,负责本区开发企业代征、代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移交接管工作。参与编制交通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并组织制定改造项目的实施方案。负责本区交通基础设施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本区道路防汛工作。负责铁路监护道口安全的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67328749 传真:67320223
(四)交通科(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本区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拟订交通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考评工作方案,协调推进并落实。组织开展重点区域交通综合治理。统筹本区停车管理工作,落实停车管理方面的法规、政策、标准。负责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备案管理工作。指导本地区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本区交通科技发展和智能交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组织指导区内重大交通科技项目立项、研究、开发和成果推广、应用工作。协调本区地面公共交通、轨道交通工作。协调推进公交客运场站的新建、改建工作。统筹推进交通行业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协调监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行业管理。负责本区个体出租汽车的行业管理和驾驶员培训,落实有关政策、标准和规范。参与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负责交通行业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小客车指标申请对外办公窗口工作。负责本区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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