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朝外街道工委、办事处设置下列6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承担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印章管理、信息、对外接待联络、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应急值守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绩效管理、重要文稿起草和调研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等相关工作。综合协调本区域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工作。
(二)党群工作办公室
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市委、区委的决议。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和社区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相关工作。负责总工会、团工委、妇联等群团工作。统筹推进街道协商民主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工资福利、离退休干部管理和编制外人员管理等工作,对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任免、调动、奖惩提出意见。
(三)平安建设办公室(司法所)
负责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助开展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综合管理、防范邪教和反恐怖主义、维护国家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和“扫黄打非”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及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社区戒毒及人民调解等工作。负责辖区民兵、征兵工作。统筹辖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负责辖区人民防空、防震减灾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四)城市管理办公室
负责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管理,协助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街巷长、河长制相关工作。负责辖区防汛抗洪工作。协助开展辖区食品安全、环境保护、节约用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施工监督管理、供热采暖管理等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管理,指导、监督辖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相关工作。
(五)社区建设办公室
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其开展工作。推进居民自治,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服务社区发展。培育、指导、监督社区社会组织。负责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等工作。组织收集社区群众需求,推进党政群共商共治相关工作。组织协调社区学前教育、家庭教育,配合做好义务教育实施工作。负责统筹辖区全民健身工作。协助开展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协调指导社区科普活动和群众性文体活动。
(六)民生保障办公室
负责落实就业促进、社会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低保、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养老、助残等各项民生政策和措施,并承担相关工作。负责拥军优属、老年人权益保障、协调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等相关工作。负责残疾人权益保障,承担残联具体工作。负责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群众性卫生活动和精神卫生等相关工作,综合协调社区卫生服务、动物防疫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社会捐助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管理工作。
二、朝外街道纪工委、监察组
朝外街道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简称朝外街道纪工委)是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派出机构,朝外街道监察组是区监察委员会的派出机构,朝外街道纪工委与朝外街道监察组合署办公。
朝外街道纪工委、监察组负责协助街道党工委推进街道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街道所辖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执行党纪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开展街道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社区纪检组织和干部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根据授权,依法对街道管辖范围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提出监察建议;协助区监委开展调查工作。
三、朝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朝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是在朝外街道城管执法队的基础上整合组建的,以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名义开展执法工作。主要承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等工作。
四、朝外街道下属事业单位(3个)
1、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承担政务服务、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养老助残以及其他直接面向群众和驻区单位的综合便民服务工作。
2、市民活动中心(党群活动中心)
主要承担社区服务、党群文体活动组织以及活动场所管理工作。
3、市民诉求处置中心(综治中心)
主要承担街道大数据管理、应急管理、网格化管理等与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密切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联系电话:85629992
咨询电话:85632515
监督电话:85611861
传 真:85610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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