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就政务平台“怎么建”的问题又放大招了
毕竟是涉及民生的大事
2017我们不仅撸起袖子继续干!
还有了事半功倍的秘籍
——传说“互联网+政务服务”之秘籍重现江湖
2016年是“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启动年,国家各部门为加快推进该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各地“互联网+政务服务”落地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具体问题,比如某些部门虽然在网上建设了政务服务办事的门户,市民却只能浏览办事流程,无法进行网上审批申报;某些部门虽然开放了网上受理办事审批的渠道,但核心事项的审批仍要群众反复跑腿;有的政府部门固守本系统的数据信息,导致相关信息无法互联互通,信息跑路遭遇“梗阻”。
针对这些问题,为了规范“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技术体系,国务院办公厅最近公布了《“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建设指南》),解决了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怎么建”的问题。
——活久见,需求侧+供给侧,那些你不知道的事
怎么管理服务内容——政务服务事项的一体化办理
在面向社会的需求侧内容里,不仅规定了要包含信息资讯(我要看)、信息检索(我要查)的内容,还规定了要包含服务引导(我要办)、监督评价(我要评)以及个性化推送(我的)等内容,将后几种政务服务的扩展功能变成了线上服务的基本功能。
在面向政府内部的供给侧内容里,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的发布内容规定了标准和规范,比如针对事项办理的流程,要求每个环节的信息要包含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办理时长、申请人员、办事窗口等要素信息,向用户主动推送或接受查询。
——重点来了!外部服务和内部办理统统一把抓
怎么管理服务内容——政务服务事项的一体化办理
政务服务运营管理的内容包括了外部服务和内部办理两部分。外部服务的部分强调了线上线下的用户服务的对接功能,用户可以通过网上申请或网上预约的功能,通过不同渠道办理政务服务;外部服务还强调了互动的功能,互联网门户要提供的互动功能包括但不限于查询、评价、咨询、建议和投诉。
内部办理的内容规定了网上预约、受理、审核、审批等环节管理的基本流程,对应外部服务的功能,还要求集成高拍仪、身份证读卡器、排队叫号系统等大厅各类智能化设备,实现一体化办理。《建设指南》还对并联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等拓展功能进行了规定,比如加强事中监管的要求里,要求加强对企业信用监管联动工作,避免出现不同部门对市场主体的评价不一致的情况,如某企业是税务部门的纳税大户,也是工商部门认定的诚实守信企业,却被法院认定不执行相关判决的裁定等类似的情况。
——平台规范化,看似不苟言笑,实则为数据共享保驾护航
怎么支撑服务平台——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各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是对政务服务管理和业务办理的支撑平台,想像一下如果在对基础数据进行共享比对的时候,某个名称叫做“联系方式”的字段到底代表了联系地址还是联系电话,往往在不同的数据库里会代表不同的内容。同样,字段的数据类型不一致,比如字符型数据和日期型数据的不同,也会给数据的比对造成麻烦。为解决类似问题,《建设指南》中规定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附录二)和数据交换的内容与标准(附录三),限定了基础库、专业库、办件流程等具体信息规范,为数据的共享打好了基础。
《建设指南》规定了各级各类政务平台的对接要求和对接方式,保证政务服务的数据与共享交换平台是互联互通的。《建设指南》还对基础资源库的共享共用提出了要求,依托统一数据交换平台,在信息资源目录的指引下,通过数据服务接口,对各类数据资源进行调用或查询。
——服务落地一枝花,全靠技术来当家
怎么保障服务落地——政务服务关键保障技术
支撑和保障“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落地的保障技术有三类。第一类是在线认证类技术,如用户注册、身份认证、电子证照库等,在线认证类技术需要保证申请服务的完整性,基本作用是保证在线申请服务用户的真实身份,申请内容的真实性,以及申请的服务是出于本人真实意愿的,如果任何环节存在漏洞,都会影响政务服务的严肃性。
第二类是保障安全运行的技术。强调了遵从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密码和保密管理的相关规范,需要从物理、网络、数据、系统和应用等各方面进行安全管理,对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进行安全监控。
第三类是新技术应用。首先是应用大数据技术对各类政务服务数据进行融合分析,通过清洗比对保证统一标准化和高质量,通过深度挖掘对政府治理提供支撑服务(特别列出了对低保人群和逃税行为的应用场景),通过鼓励社会参与创新政务大数据的功能。其次是政务云的应用,在建设方面,考虑采用省市两级云平台和政务云服务的形式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的集约化,在政务云的使用方面,强调了政务云资源的在线自助服务,这同时符合了云计算技术和“互联网+”的统一特性。
——内部说好不管用,第三方说好才管用
《建设指南》制定了各类政务服务的内部监督的规则,规则围绕事前、事中和事后各个环节,从时效、流程、内容、裁量、廉政风险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比如时限方面,接近办理时限时要进行预警,时限超期要反馈异常,方便通过电子监察的手段进行监督检查。
指南还要求进行独立的第三方评估,对政务服务的成效进行星级评定。在评估方法方面,强调了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实际应用情况进行评估,强调了通过客观量化统计得到准确的评估数据,评价的弹性比较小,比如供给侧评估考核的数据主要来自实时的数据监测以及后台系统的检验和抓取,需求侧评估考核的数据主要来自公共服务的接受者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