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4-5275928
负责人:肖通峰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安全、保密、信访、社会综合治理、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绩效考核工作。承担全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市直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市直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二)人事科
联系电话:0774-5270669
负责人:汪海林
内设机构职责: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
(三)规划财务科
联系电话:0774-5277978
负责人:陈思
内设机构职责:承担健康贺州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推进卫生医疗机构项目建设。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医疗服务价格政策。
(四)法治与监督科
联系电话:0774-5290220
负责人:谭荣
内设机构职责:在设区市立法权限内,组织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地方标准,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地方标准。负责综合性卫生健康法规研究,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普法宣传等工作,承办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负责拟订并实施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审批行业发展规划及监管标准,推动行业发展,加强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承担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和疫病预防控制监督工作,依法查处医疗和传染病防治违法行为,指导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五)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联系电话:0774-5123823
负责人:石富仁
内设机构职责: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六)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科(艾滋病防治科)
联系电话:0774-5290896
负责人:李异乐
内设机构职责:组织拟订疾病预防控制中长期规划,承担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作。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对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规划指导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和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建立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指导医疗机构等落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责任。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监测、风险评估,提出预警决策和启动应急响应建议。执行检疫、监测传染病目录,提出法定传染病病种建议。拟订传染病相关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控效果评估。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指导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防控工作。实施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控管理工作。拟订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意外伤害相关预防措施。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参与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组织落实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承担市防治艾滋病相关统筹、协调、指导等工作。
(七)医政医管科
联系电话:0774-5127795
负责人:唐峰
内设机构职责: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承担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工作。
(八)基层卫生健康科
联系电话:0774-5286106
负责人:张丹
内设机构职责: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市健康帮扶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老年健康宣传教育、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健康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组织推进综合性医院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
(九)妇幼健康科
联系电话:0774-5294333
负责人:白雪
内设机构职责: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十)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科
联系电话:0774-5123738
负责人:罗忠泉
内设机构职责: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十一)科教宣传科
联系电话:0774-5131480
负责人:龙姿宏
内设机构职责: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重点学科建设,指导全市医疗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助理全科医师、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健康统计工作。
(十二)体制改革科
联系电话:0774-5123865
负责人:全 熠
内设机构职责: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十三)中医药管理科
联系电话:0774-5126175
负责人:覃常晶
内设机构职责:拟订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中医、民族医工作。组织实施中医药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监督实施中医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标准、服务规范。组织实施中医药重大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项目。组织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推进医养结合工作。
下属机构:
机构名称:贺州市人民医院
办公地址:八步区西约街150号
联系电话:0774-5284972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门诊)
负责人:孔勇
机构职能:
(一)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执行各项医疗卫生法律法规。
(二)负责医疗卫生、急救、预防、保健及康复工作。(三)负责疑难病例、重症病例的诊疗及抢救工作。
(四)负责传染病、职业病及非传染性慢性病的治疗和防控工作。
(五)负责突发事件的医疗急救工作。
(六)承担贺州市、县(区)、乡镇(街道)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人员进修和学习培训工作。
(七)承担医学项目研究、技术开发及推广工作。
(八)承担医学院校医疗卫生人才的临床教学、指导和培训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卫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西江四路金鸡冲1号
联系电话:0774-2023107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门诊)
负责人:邓碧凡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医疗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政策,执行各项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规范医院运行规则,遵循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和业务指导。
(二)负责提供医疗、疾病预防、保健、康复、护理、生育、养老服务与培训等卫生健康服务,落实医疗质量安全院、科两级责任制。
(三)负责医疗人才队伍建设。负责院内临床科研与教学工作。承担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工作。
(四)负责利用信息化开展临床医学研究、远程医疗服务活动,推动诊疗技术创新突破和应用。开展适宜技术推广普及。
(五)负责疑难病例、重症病例诊疗和抢救工作,以及突发事件的医疗急救工作。做好各种传染病、流行病的预防、宣传、治疗、后期保健等工作。
(六)负责推进中央和自治区医疗联合体建设等医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
(七)负责卫生感染的管理与控制。负责监测和分析卫生感染及其他危险因素。
(八)负责医院基础设施设备建设与治安工作。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应急处置和大型群体活动医疗保障。
(九)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卫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名称:贺州市中医医院
办公地址:八步区龙山路48号
联系电话: 0774-5139999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门诊)
负责人:宁锦龙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确保医院改革发展正确方向。
(二)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与创新相结合的方针,拟定实施中医药、民族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业务建设。
(三)为人民健康提供中西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和急救等医疗卫生服务。
(四)开展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提供老年康复养护服务,建立以中医药养生保健、健康养老、医疗、中药产业等方面的健康服务体系。
(五)开展临床教学和培训工作。承担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药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人员进修和医学院校学生的临床实习等工作。
(六)开展科研工作,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推进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
(七)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应急处置与大型群体活动医疗保健。
(八)做好医疗保险的各项工作,落实公立惠民政策。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机构名称:贺州市妇幼保健院
办公地址:贺州市光明大道293号
联系电话:0774-5282508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门诊)
负责人:谢睿彬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工作目标以及当前新时期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为全市妇女儿童提供保健和临床医疗服务。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规范医院运行规则,遵循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和业务指导。
(二)负责妇女儿童常见疾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等医疗保健工作。落实医疗质量安全院、科两级责任制。
(三)负责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任务的组织与实施。
(四)负责妇幼健康服务与优生优育服务的技术培训、科学研究、生殖保健、信息管理、技术推广等相关工作。
(五)负责为妇女儿童身体健康提供专科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负责妇女儿童专科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及抢救;负责开展妇女儿童专科医学项目研究、技术开发及推广。
(六)负责指导和开展妇幼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实施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业务指导,提供技术支持。
(七)协助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实施重大妇幼公共卫生项目。
(八)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卫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名称:贺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办公地址:贺州大道25-1号
联系电话:0774-5139238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工作日)
负责人:陈义海
机构职能:
(一)负责开展疾病监测,研究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疾病的分布,查找疾病发生、发展的原因和流行规律,为制定预防控制策略与措施提供技术保障;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预防控制相关疾病的发生与流行。
(二)负责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灾后防病的应急准备;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后疫病进行监测报告,提供预测预警信息;开展现场调查处置和效果评估。
(三)负责管理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
(四)负责开展食源性、职业性、辐射性、环境性疾病监测、调查处置;负责公众营养监测与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研究、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预防控制相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五)负责研究、应用实验室检测与分析技术,开展传染性疾病病原微生物的检测检验,开展中毒事件的毒物分析,开展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的生物、物理、化学因子的检测、鉴定和评价。
(六)负责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负责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协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公众不良健康行为进行干预,指导公众掌握自我保健与防护技能。
(七)负责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业务技术培训;开展应用性研究,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指导和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与评估。
机构名称:贺州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办公地址:八步区建设中路45号
联系电话:0774-5696968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工作日)
负责人:陈义海
机构职能:
(一)负责实施辖区内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
(二)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三)对医疗卫生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四)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传染病防控、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弃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五)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以下简称“两非”行为),组织实施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
(六)配合相关部门实施医疗机构医疗广告的监督检查。
(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
(八)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和调查处理。
(九)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
(十)完成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交办的食品安全、中医药监督等相关工作及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十一)对县(区、管理区)、乡镇(街道)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进行督查和指导,对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机构名称:贺州市中心血站
办公地址:八步区龙华巷38号
联系电话:0774-5286235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工作日)
负责人:巫裕明
机构职能: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等工作;承担供血区域范围内血液储存的质量控制;对所在行政区域内的中心血库进行质量控制。
机构名称:贺州市皮肤病防治院(贺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办公地址:八步区龙华巷39号
联系电话: 0774-5677161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工作日)
负责人:蔡侦
机构职能:
(一)负责全市精神病卫生的社会防治、医疗救治及科研教育等工作;
(二)为控制皮肤病提供防治保障。皮肤病、性病、麻风病监测防治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