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名录移出申请操作指南
第一步:登陆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兵团)首页面(https://www.95ye.com/shop/10195.html)。可选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或企业/农专数字证书登录两种方式。
【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企业/农专数字证书登录】首次登录请下载驱动后插入证书。确保浏览器为兼容模式。
第二步:进入登陆后首页。
第三步:选择企业自主申请。进入企业自主申请选择页面,点击选择异常名录移出申请。
第四步:点击“申请”,进入异常名录移出申请填写页面。
第五步:(因“未按规定公示年报”和“未按规定公示即时公示信息”列入填写)填写申请人姓名,申请人证件号码和申请人联系电话,申请时间系统自动显示,不需填写。确认所填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批”。系统提示提交成功,点击确定。
第六步:(因“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列入填写)
(1)现已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的变更登记
填写申请人姓名,申请人证件号码和申请人联系电话,申请时间系统自动显示,不需填写,选择移出原因,上传佐证材料(必须为PDF文件)。确认所填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批”。系统提示提交成功,点击确定。
(2)现已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重新取得联系
填写申请人姓名,申请人证件号码和申请人联系电话,申请时间系统自动显示,不需填写,选择移出原因,确认所填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批”。系统提示提交成功,点击确定。
第七步:(因“公示信息隐瞒、弄虚作假”列入填写)
填写申请人姓名,申请人证件号码和申请人联系电话,申请时间系统自动显示,不需填写,上传佐证材料(必须为PDF文件)。确认所填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批”。系统提示提交成功,点击确定。
第八步:登记机关操作人员告知主体并生成告知书后,请登录年报系统,下载告知书,按告知书要求带上相应材料到登记机关办理后续申请移异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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