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境外,境内高、中风险地区入(返)曲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村),当地疾控中心报到登记,如实报告近14天内行程轨迹,提供解除隔离证明或核酸检测证明,接受相关健康管理。如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N95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见附表二)就诊,就医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国内各地区实时疫情风险等级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http://gjzwfw.www.gov.cn/)。
二、乡镇(街道)、村组(社区)要实施网格化管理,组织人员到户、到人,做好假期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返乡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和入境人员)、外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必要的检测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了解、核实和报告。
三、在入境点已集中隔离14天的境外来(返)曲人员,全部纳入社区健康管理,7天内要进行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从疫情高风险地区进入我市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隔离期间实行3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从疫情中风险地区进入我市人员,全部纳入社区健康管理,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人员,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对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人员,督促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就近到当地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体温正常人员可有序流动。从低风险地区来我市的,凭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自由通行。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要配合医师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流行病学史调查。
四、车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影剧院、健身房、理发室、餐馆、酒店、宾馆、网吧、KTV、游艺厅、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业主须履行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测温、亮码(扫码)、戴口罩、场所消毒等防控规定;须设立巡查监督岗,督促、引导重点场所内人员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各旅游景区、影剧院、图书馆、游艺厅(室)、歌舞厅、网吧等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等要求。
五、广大市民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外出时应随身备好口罩;进出医疗机构、农副产品仓库、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养老机构、福利院、高铁站、汽车站、公共交通工具、商场、超市、酒店、宾馆、银行、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药店、理发店、美容院、影剧院、游艺厅、网吧、体育馆(运动时除外)、KTV、学校、幼儿园以及各类办事大厅等公共场所,进入厢式电梯、公共厕所等通风不良场所或旅游景区售票处、出入口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规范佩戴口罩。
六、广大市民要履行健康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参与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主动践行“社交距离、勤于洗手、科学健身、分餐公筷、革除陋习、控烟限酒”健康文明新风尚。
七、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不举办团拜、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精减各类会议,加强大型会议的规范管理,原则上不召开大型会议,鼓励线上开会。确须组织或承办大型聚集性活动或会议,组织或承办单位要承担主体责任,制定详细规范的防控方案,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做好防疫工作。严控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节日祈福、庙会等聚集性活动。红白喜事必须到村(社区)报备,控制参加宴会人数,不邀请境外亲属、边境地区亲属和省外(特别是中高风险地区)亲属参加。
八、凡是进入我市储存、加工、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进入集中监管仓区进行预防性消毒和采样核酸检测,货品经消毒和核酸检测合格,并取得出库证明后方能销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购、销售和使用未取得出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在选购进口冷链食品时,应避免用手直接触碰;接触和处理完冷冻食品后,立即洗手消毒。对进口物品、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流入物品、快递物件要进行消毒处理。
九、合理安排出行。提倡中高风险地区务工人员就在务工地过春节,必须返乡的,提前向社区报备,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提倡市民群众在本地过节,非必要不出行,如需外出,要注意查询目的地的疫情风险等级,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当地的疫情防控要求。要避免前往境外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如确有特殊原因前往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在出行前向所在社区登记、向所在单位报备,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
十、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哄抬物价,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十一、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曲靖市各县(市、区)疾控中心及经开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应急值班电话 |
1 | 麒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麒麟区南宁巷3号 | 0874-6172181/17806919740 |
2 | 马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马龙区通泉街道滇河北路 18号 |
0874-8880831/15887928699 |
3 | 沾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沾益区紫云北路1340号 | 0874-3057689 |
4 | 陆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陆良县同乐街道吉祥社区爨乡大道中段 | 0874-6211068/18788497920 |
5 | 师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师宗县漾月街道漾月西路 22号 |
0874-5752274 |
6 | 罗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罗平县九龙大道312号 | 0874-8228479 |
7 | 富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富源县富法路168号 | 0874-4629079 |
8 | 会泽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会泽县通宝路639号 | 13732764047/18760956436 |
9 | 宣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宣威市双龙街道龙堡中路 6号 |
0874-7209821 |
10 | 经开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麒麟区西城街道三岔社区 308号 |
15825117675 |
序号 | 行政区划 |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机构类别 |
1 | 曲靖市 | 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 | 曲靖市麒麟区园林路1号 | 综合医院 |
2 | 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 | 曲靖市麒麟西路289号 | 综合医院 | |
3 | 曲靖市妇幼保健院 | 曲靖市麒麟区寥廓南路371号(老院) 曲靖市麒麟区珠江源大道南延线与纬六路交叉口(新院) |
专科医院 | |
4 | 曲靖市中医医院 | 曲靖市麒麟区交通路80号 | 中医(综合)医院 | |
5 | 曲靖市第五人民医院 | 曲靖市麒麟区南宁北路197号 | 专科医院 | |
6 | 麒麟区 | 麒麟区人民医院 | 曲靖市麒麟区南宁西路83号 | 综合医院 |
7 | 沾益区 | 沾益区人民医院 | 曲靖市沾益区西平街道环东路1号 | 综合医院 |
8 | 马龙区 | 马龙区人民医院 | 曲靖市马龙区龙泉北路54号 | 综合医院 |
9 | 马龙区中医医院 | 曲靖市马龙区龙翔路520号 | 中医(综合)医院 | |
10 | 宣威市 | 宣威市第一人民医院 | 宣威市建设街131号 | 综合医院 |
11 | 宣威市第二人民医院 | 宣威市建设西街92号 | 综合医院 | |
12 | 宣威市中医医院 | 宣威市振兴北路2号 | 中医(综合)医院 | |
13 | 陆良县 | 陆良县人民医院 | 陆良县中枢镇文坛街96号 | 综合医院 |
14 | 陆良县中医医院 | 陆良县城西3路 | 中医(综合)医院 | |
15 | 师宗县 | 师宗县人民医院 | 师宗县324国道东50米 | 综合医院 |
16 | 师宗县中医医院 | 师宗县丹凤街道南通街62号 | 中医(综合)医院 | |
17 | 罗平县 | 罗平县人民医院 | 罗平县九龙大道310号 | 综合医院 |
18 | 罗平县中医医院 | 罗平县鲁布革大道16号 | 中医(综合)医院 | |
19 | 富源县 | 富源县人民医院 | 富源县金城路93号 | 综合医院 |
20 | 富源县中医医院 | 富源县中安镇胜境大道428号 | 中医(综合)医院 | |
21 | 会泽县 | 会泽县人民医院 | 会泽县古城街道瑞祥路2号 | 综合医院 |
22 | 会泽县中医医院 | 会泽县古城街道通宝路771号 | 中医(综合)医院 |
曲靖市核酸检测注意事项:
1.检测前:做核酸检测前2小时尽量避免进食,以免引起呕吐;采样前30分钟做到不喝饮料(包括不喝水)、不吸烟、不喝酒、不咀嚼口香糖等;临检要减少吞咽动作,不做清嗓子(例如咳痰吐痰)动作。采集鼻咽拭子前,被检测者应告知采集人员是否有相关既往病史或相关事项。例如鼻腔手术史、鼻中隔弯曲、血液病、咽喉疾病,或服用抗凝药等相关危险因素;检测者需要正确佩戴口罩,检测前取下口罩,检测后立即戴好,可准备一个备用口罩,污染后方便随时更换。
2.检测中:在采集口咽拭子时被检测者头后仰,张口发出“啊”音,有助于暴露咽喉,但过程中会出现刺激性干咳、恶心、呕吐等症状,被检测者可配合采集人员尽量放松、深呼吸;采集过程中可能出现鼻部酸痒感,刺激打喷嚏,可立即用纸巾(提前备好)或手肘遮挡。
3.检测后:采集后立即离开采集地点,避免在采集地点周围吐痰,呕吐。核酸检测前后都需要注意手部卫生,可使用免洗手消毒液或免洗酒精擦拭双手。
其他市县核酸检测机构信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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