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建筑业项目报告
【功能概述】
纳税人建筑业工程项目完工后,应自建筑业工程项目完工之日起30 日内,进行项目注销报告。
【功能类别】
办理权限:所有类型纳税人
业务类型:全程在线自主办结
审核办结时限:审核办结
【具体步骤】
第一步:登录重庆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源信息报告—注销建筑业项目报告
第二步:进入操作页面,工程项目名称,地址登记基本信息,页面初始化带出。
第四步:确认基本信息之后,填写项目基本情况,注销时纳税情况等等,并上传相关附列资料。
第五步:工程项目情况填写完毕之后,点击“保存”,页面提示“保存成功”,该事项办理完成。
注意事项
1、已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的纳税人。
2、存在建筑项目纳税人
声明:本文来源于重庆市政务服务网,由95商服网(原中国政务服务网)排版编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