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不动产项目报告
【功能概述】
纳税人不动产销售完毕后,应自不动产销售完毕之日起30 日内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项目报告。
【功能类别】
办理权限:个体工商户
业务类型:全程在线自主办结
【具体步骤】
第一步:纳税人登录重庆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注销不动产项目报告】
第二步: 打开功能菜单后,系统自动弹出该纳税人下的不动产项目信息,选中需注销的项目登记信息后,点击确认按钮。
第三步: 自动将所选的项目信息带入主表,手工录入红色星号部分信息。
第四步:点击最下方的保存按钮,提示保存成功
第五步:申请成功后,提交至税务人端,需相关税局人员审核通过后,该申请即可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