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商标续期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商标注册的有效期自批准日起计7年,以后每次续期7年,续期次数不限。权利人应在注册有效期届满前的6个月内办理续期申请。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 网上申请(适用于以个人名义或被委托人个人名义办理的申请):
- 首次使用者
- 须以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向经适当认可的认证实体(如:澳门邮电电子认证服务eSignTrust)申请用于产生“合格电子签名(QES)”的“合格证书(QC)“;
- 于经济局网页凭前述电子证书进行用户注册,登记成为“认证用户-网上申请认证(可使用具身份认证的网上申请服务)”(详情请浏览经济局网页“知识产权 – 网上服务”页面)。
- 认证用户
- 登入本局系统后透过“行政服务 – 电子服务 – 网上申请”选择所需的网上申请服务;
- 在线填写表格及使用有效的“合格证书(QC)“签署“合格电子签名(QES)”进行提交;
- 透过邮政储金局的电子支付平台于网上缴付有关费用。
- 首次使用者
- 亲临办理:
- 权利人应以中文或葡文填妥“其他行为申请书”(格式 ECO-052)表格(可于办理地点索取或于网页下载)
- 申请可以个人或法人的名义提出,但如果申请人(个人或法人)并非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居住或设立,表格则应由被委托人签署;
- 表格签署后,签名确认可在办理地点出示具签名式样之身份证明文件正本办理。
- 向经济局综合接待中心(2楼)的工业产权注册申请柜台递交续期申请。
- 凭经济局发出的“缴费单”前往经济局综合接待中心(2楼)的缴纳处缴付有关费用,并应以澳门币支付。付款方式请参阅经济局网页“行政服务 –付款方式”页面。
- 权利人应以中文或葡文填妥“其他行为申请书”(格式 ECO-052)表格(可于办理地点索取或于网页下载)
必须递交文件
- 已填妥的“其他行为申请书”表格:
- 网上申请:透过“行政服务 – 电子服务 – 网上申请”填写表格,并使用“合格证书(QC)”作电子签署;
- 亲临办理:“其他行为申请书”(格式ECO-052)表格可于办理地点索取或于网页下载。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网上办理
请浏览经济局网页“行政服务 – 电子服务 – 网上申请”页面。
亲临办理
经济局 – 综合接待中心
地址:澳门南湾罗保博士街 1 – 3号 2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周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费用
续期:澳门币 2,000元
额外费用:澳门币 500元
(有效期届满后6个月内办理续期,须缴付续期费加额外费用共澳门币 2,500元。)
详情请浏览经济局网页“知识产权 – 收费表”页面。
审批所需时间
缴费后,若申请资料符合规定,自续期批示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刊登后的10 个工作日内于商标注册证内签发续期记录。
备注/申请须知
文件参考范本:
- 其他行为申请 常用请求编码说明。
- 其他文件请浏览经济局网页“知识产权 – 申请须知”页面。
相关规范或要求
有关使用工业产权网上申请服务的使用条款或要求等资讯,请浏览经济局网页“知识产权 – 网上服务”页面。
查询进度及领取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可于经济局网页内查询“商标”的状况及公布资料。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于续期公布日起计10 个工作日后,前往经济局综合接待中心(2楼)的工业产权注册申请柜台领回注册证续页(续期纪录)。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经济局发出的已缴纳续期费用的收据正本。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经济局 – 知识产权厅
通讯地址:澳门南湾罗保博士街 1 – 3号 8楼
电话:
综合接待中心 -(853) 8597 2220 / (853)8597 2266
申请查询 -(853)8597 2229 / (853)8597 2285
传真:(853)2871 5291
电邮:dpi@economia.gov.mo
网址:http://www.economia.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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