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牟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烟台市牟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51792020-10-20 23:34  95商服网
内设机构 科室名称 办公室 办公电话 0535-3397600
科室职能 负责综合文字和信息起草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文电、提案建议办理、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公开、接待、信访、应急、值班、消防、会务、电子政务、安全保卫及后勤服务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科室名称 党建办(政工科) 办公电话 0535-337607
科室职能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和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及职称改革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人员出国(境)审查报批工作。
科室名称 政策法规科 办公电话 0535-3397606
科室职能 负责理论调研和政策法规宣传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全区政务服务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涉法涉诉事务处理。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工作。负责对进驻区级政务服务大厅部门及单位的政务服务工作及人员进行业务指导。负责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要素调整的监督检查,具体承担相关要素的审核发布工作。负责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创新和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和工作体系。配合做好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承担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业务标准制定、运行监管、评估考核工作,推进平台应用。负责相关行政许可决定等信息的推送和公开公示工作。负责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对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相关活动进行监管。负责政务服务网上“中介超市”管理。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业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依法实施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项目踏勘和验收等工作。
科室名称 监督考核科 办公电话 0535-3397609
科室职能 负责对进驻区级政务服务大厅部门及单位的政务服务工作及人员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考核。负责对区直部门单独设置政务服务大厅的窗口服务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考核。负责对中央、省、市属驻牟单位单独设置政务服务大厅的窗口服务工作进行监督考核。负责组织对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考核。负责开展电子监察,受理、处置相关投诉、举报事项。
科室名称 投资建设科 办公电话 0535-3397630
科室职能 负责权限内投资项目核准及关联事项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水务、投资建设、城市管理、建筑等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及关联事项的组织实施工作。
科室名称 市场服务科 办公电话 0535-3397753
科室职能 负责市场主体登记,负责食品、卫生健康等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及关联事项的组织实施工作。
科室名称 社会事务科 办公电话 0535-3397619
科室职能 负责农业、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司法、商务、交通、海渔、林业等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及关联事项的组织实施工作。
科室名称 民生事务科 办公电话 0535-3397747
科室职能 负责教育、体育、民政、人力资源等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及关联事项的组织实施工作。

下属单位 单位名称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牟平分中心 办公电话 0535-3397898
单位职能 负责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设施齐全、服务规范的场所;统一协调交易管理工作,为相关单位提供相关服务;负责为各方交易主体提供交易登记、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发布、开标及评标服务;负责评标专家抽取与通知以及中标结果公示等服务;负责投标保证金的收取和退回;负责建设和营运电子招投标平台,建立和完善交易网络信息管理系统;负责收集整理交易活动的各类文字、音像、图片等原始记录,统一归档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按规定为有关部门及单位提供档案查阅服务;负责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技术等咨询服务,提供有关企业资质、专业人员和工程建设相关信息的查询服务;负责收集、记录交易活动中各方主体及执业资格人员的市场不良行为,并形成档案,按规定提交给有关部门或向社会公布。
单位名称 烟台市牟平区政务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 0535-3396111
办公地址 政务服务大厅:牟平区正阳路368号
单位职能 (一)承担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及便民服务事项的代办服务工作。
(二)承担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的统一登记、咨询服务及审批服务效能的电话回访工作。
(三)承担政务服务大厅及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便民服务中心相关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及分析工作,为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提供系统网络平台技术支撑及维护保障工作。
(四)承担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场所及有关设施设备管理维护、后勤保障工作。
(五)承担行政审批档案的保管维护工作。
(六)承担行政审批现场勘察、技术论证、专家评审、验收评估等环节的辅助性工作。
(七)承担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及便民服务事项“一窗受理”“一链办理”“一业一证”“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和“区域通办”相关工作。
(八)承担“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相关工作。
(九)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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