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申请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初始考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2、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3、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设定依据
1:法律法规名称: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委托下放省级建设类人员执业资格注册行政许可事项有关事宜的通知;依据文号:冀建人教〔2020〕4号;条款号:全文;条款内容: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为企业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决定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实施的省级建设类人员执业资格注册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7月1日,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和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等三项省级建设类人员执业资格注册行政许可事项,由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受委托审批部门负责办理,具体负责部门及咨询电话详见附表。 二、因系统升级维护,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6月30日,暂停受理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申请。;颁布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日期:2020-07-01;2: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依据文号:建设部令第167号;条款号:第十八条;条款内容:第十八条 初始注册者可以自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五)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六)相应的业绩证明; (七)逾期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颁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实施日期:2008-03-15;3: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依据文号:主席令第九十一号;条款号:第十四条;条款内容: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颁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施日期:1998-03-01;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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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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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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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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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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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原件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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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复印件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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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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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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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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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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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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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行政许可申请书(二级建筑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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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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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系统内下载后填写完整,签字盖章后扫描成电子版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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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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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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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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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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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系统内下载后填写完整,签字盖章后扫描成电子版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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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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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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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筑师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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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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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系统内下载后填写完整,签字盖章后扫描成电子版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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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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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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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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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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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后填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电子版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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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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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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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筑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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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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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内如实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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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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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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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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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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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内如实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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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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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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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近期拍摄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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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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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大小为于200×280像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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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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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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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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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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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大小为于200×280像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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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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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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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与申请注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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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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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扫描上传,符合《劳动法》要求,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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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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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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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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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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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扫描上传,符合《劳动法》要求,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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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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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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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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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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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扫描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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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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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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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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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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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扫描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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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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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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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二级建筑师继续教育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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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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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自增项取得之日起超过三年)申报初始注册的应提供,从系统内下载后填写完整,签字盖章后扫描成电子版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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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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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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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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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自增项取得之日起超过三年)申报初始注册的应提供,从系统内下载后填写完整,签字盖章后扫描成电子版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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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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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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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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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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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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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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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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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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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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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紫薇,张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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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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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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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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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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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嘉漪,刘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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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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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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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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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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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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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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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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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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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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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培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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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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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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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二级建筑师初始注册案卷选择不到相关人员?
第一步:验证实名认证申请人员必须已经进行了实名认证,企业实名制里面显示此人的聘用状态为“正常”,是否实名认证显示“是”;第二步:验证资格信息在注册人员查询下面的注册人员资格信息中可以查到申请人的资格信息,资格证号、签发日期等不能为空;第三步:验证继续教育情况如果资格证的签发日期距初始注册时时间超过3年,须参加相应专业的继续教育,合格后方可报初始注册,在注册人员查询下面的注册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列表中应能查询到申请人的相应专业的合格的继续教育记录。
联系信息
| 咨询电话 | 0312-5671323、0312-5671324、0312-5671372 |
监督电话 | 0312-8736818、0312-8736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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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是否可以在线申报 | 是 |
| 中介服务 | 无 |
结果名称 | 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
| 交通指引 | 1.容城市民可乘坐106公交车到达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步行到达雄安市民服务中心P1停车场乘坐免费摆渡车直达政务服务中心;2.雄县市民可乘坐雄县新1路公交车到达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步行到达雄安市民服务中心P1停车场乘坐免费摆渡车直达政务服务中心;3.安新县市民可自行前往雄安市民服务中心P1停车场乘坐免费摆渡车直达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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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地点、时间 | 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奥威东路雄安市民服务中心西南方向,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D01、D02、D03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法定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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