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 案、后勤服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安全、 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市级民政事业资金及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分配、使用与绩效管理工作。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668-2961250 (二)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服务科 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或参与相关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稿。依法查处有关违法案件,指导监督全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应诉、民政信访工作。提供民政政策法规咨询,承担民政法制宣传、政务服务。承担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668-2791238 (三)社会救助科 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指导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及协调市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拟订五保户社会救济政策;指导农村敬老院建设;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关办法;承办中央、省、市财政最低生活保障投入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联系电话:0668-2791226 (四)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 负责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有关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管理福利彩票销售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按规定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承担社会工作师登记注册管理工作,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队伍建设。承担民政科技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668-2961290 (五)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科 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拟订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承担全市经营性公墓的管理与报批工作。承担婚姻、殡葬行业职业技能建设。指导全市涉外和涉港澳台居民、华侨、边民婚姻管理。指导全市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和服务工作。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婚姻、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承担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市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指导市内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承办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承担市管权限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审批工作,指导县管权限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审批工作。组织编制地名规划。规范地名标志和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668-2961175 (六)养老服务科: 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668-2791223 (七)儿童福利科: 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承办收养登记工作,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牵头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0668-2961213 (八)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及村(居)民自治工作;指导监督村务公开工作;拟订城乡社区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联系电话:0668-2961210 (九)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人员服务和计划生育等工作。不单独核定机关党委办公室领导职数,日常工作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负责。 联系电话:0668-2961261 (十)社会组织管理局 负责全市性社团、涉外社团和市内组织的跨市(市、区) 社团的审批登记管理和执法管理工作;承担国务院、广东省委托的在茂名市社团及其分支机构的管理、监督、年审工作;负责异地商会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执法管理等各项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市、区)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和民间组织执法管理工作的查处。 联系电话:0668-296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