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供销社成立于1951年,所辖伊州区、巴里坤、伊吾三个县级供销社,直属(控、参股)企业公司22个。目前哈密市供销社经营结构已从单一的商贸流通企业转变为电子商务、商业流通、工业生产、农副产品深加工、畜产品加工、综合物流园、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制造安装、金融业、资产运营、资本运作等,实现了以市场为导向,宽领域,经营结构多元化的经营局面。经营体制已由单一的集体所有制企业转化为全资、控股、参股等多元化体制。
地址:哈密市伊州区解放路花都大厦6楼
邮政编码:839000
联系电话:2232330(办公室)
传真电话:2232330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9:30-13:30 下午16:00-20:00,冬季 上午9:30-13:30 下午15:30-19:30
哈密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领导
哈密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书记、副主任:阿不列孜·阿不都热依木
哈密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副书记、主任:王志高
哈密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委员、副主任(援疆):李军
一、办公室
负责上传下达及内部事务协调及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办理和起草综合性文件及会务工作;负责定制机关工作制度和考核工作;负责劳资人事、编制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信息资料收集上报作;负责车辆总务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系统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党团建设及工、青、妇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工作;负责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
二、业务科
负责监测、分析本系统企业经济运行态势,组织实施近期运行调控日标;收集、整理、分析本系统企业经济信息,协调组织解决本系统企业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负责督巳查各项经营性工作的落实情况;负责配合市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市场管理,规范竞争秩序,争取政策支持;负责对本系统企业经营者及营销人员培训学习工作;负责本系统各单位经济计划指标的统计报送作;指导和协调基层供销社搞好为“三农"服务工作。
三、社有资产管理科
负责市供销社履行社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明晰产权关系,依法维护出资人权益;负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障社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负责做好社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实现保值增值;负责做好本系统企业会计统计报表及财务审计监督工作。
哈密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工作职责
(一)对市社有资产行使出资人代表和管理,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行使行业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
(二)负责研究制订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
(三)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四)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供销社的业务活动,引导农民发展商品生产,促进城乡物资交流;组织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技术交流,促进供销社经济发展。
(五)宣传贯彻党和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县(区)供销社经济发展。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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