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和内外联系、综合协调,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外事、联络接待、保密、督查、建议议案提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宣传、统计、安全保卫等工作。
立法一处
主要职责:负责本市政治和文化建设方面的立法工作,承担相应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起草、审查和政府规章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负责相关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开展相关政府规章清理工作。
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
主要职责:负责处理市委依法治市办日常事务。
法治调研处
主要职责:负责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承办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议。负责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负责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政府规章编纂工作,负责编辑出版政府规章汇编正式版本。负责本系统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拟订本系统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统筹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法治督察处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负责接受各区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政府绩效管理依法行政专项考评工作。
立法二处
主要职责:负责本市经济建设方面的立法工作,承担相应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起草、审查和政府规章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负责相关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开展相关政府规章清理工作。
立法三处
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市社会建设方面的立法工作,承担相应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起草、审查和政府规章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负责相关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开展相关政府规章清理工作。
立法四处
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市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立法工作,承担相应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起草、审查和政府规章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负责相关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开展相关政府规章清理工作。
规范性文件审查处
主要职责:负责承办以市政府或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报请市政府会议审议和市政府审批的涉及法律问题的有关文件或者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区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承办以局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
行政复议应诉综合处(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室)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综合研究、制度建设和信息统计分析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复议决定的备案工作。承办市政府和市司法局行政复议接待、咨询和案前调解工作。
行政复议一处
主要职责:负责承办当事人向市政府提出的对市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赔偿案件。负责依法办理行政复议申请人对所涉及的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负责局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
行政复议二处
主要职责:负责承办当事人向市政府提出的对市、区两级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赔偿案件。负责依法办理行政复议申请人对所涉及的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承担由国务院裁决的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关工作。
行政应诉处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主要职责:负责本市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区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各区各部门的行政执法争议。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市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负责局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
社区矫正管理处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负责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本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监督各区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负责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负责指导各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本市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负责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司法所和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会同人民法院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协调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调解工作处
行政审批处
主要职责:承担本市司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有关司法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受理、审批、发证工作。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主要职责:负责规划和推进本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工作。负责编制市司法鉴定和仲裁名册并公告。负责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
律师工作处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监督本市律师工作。承担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事务所代表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公证工作处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监督本市公证工作。负责编制公证名册并公告。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
主要职责:负责本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对取得资格证书者的有关管理工作。
信息技术处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本系统信息化发展的规划、建设、运行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信息化相关工作。
装备财务保障处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警车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
人事警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警务督察工作。
党建工作处(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局党委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负责拟订系统巡察工作规划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机关党委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工会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会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