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根据《平顶山市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要求,决定开展2020年度平顶山市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园区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县(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应从严控制,避免同质化建设;
2. 园区要有科学的规划方案、合理的功能分区、明确的主导产业、完善的配套政策;
3. 园区要有明确的地理界线和一定的建设规模,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区功能定位清晰,建设内容具体,能起到引导和带动周边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和产业升级的作用;
4. 园区要有较强的科技开发能力或相应的技术支撑条件,能够承接技术成果的转移转化;要有较好的研发基础设施条件和较完善的技术转化服务体系;有长期稳定的技术支持单位,有市级以上(含市级)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的技术支撑;要有比较完善的人才培养、技术培训体系;要有一批专家工作站、科学测试检测中心或围绕支柱产业成立新型科技研发机构,有利于聚集科技型人才;
5. 园区要积极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要有一支科技服务人才队伍,要建设成为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和服务基地;
6. 园区要有一批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有效提高当地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要有职业农民培训场所,有培训计划,促进当地居民收入的提高;要为大学生、农民工等返乡创业提供孵化器和公共服务平台;
7. 园区要有健全的行政管理机构和服务管理体系;
8. 园区申报认定标准:每个园区入驻2家以上涉农科技型中小企业,其中至少有1家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或涉农高新技术企业或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具有占主导地位的特色产业;具有技术研发平台1个以上(包括市级以上的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标准化技术示范基地或良种繁育中心等),园区年总产值达到5000万元以上或研发年投入占园区年总产值比例不低于2%。
二、申报程序
1.由县(市)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向市园区办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2.市园区办组织专家对申报园区进行实地考察,提出园区建设的而相关建议,并形成考察报告;
3.市园区办组织专家通过视频答辩或会议评审等方式对申报园区进行论证和评审;
4.市园区办将考察报告及专家评审结果报请平顶山市农业科技园区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由市科技局发文正式公布。
三、申报材料
1.平顶山市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申报书(见附件1)
2.平顶山市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见附件2)
四、其它要求
1.申报推荐名称为“平顶山+县(市)名称+市级农业科技园区”。
2.每个县(市)1个市级农业科技园区,已建有市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的不再批建。
3.申报时间。请于7月8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市科技局农村科(一楼10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黄敦先
联系电话:0375—3931192
邮箱:pdsnck@163.com
附件1
平顶山市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申报书
园区名称
申报单位(公章)
所在县(市、区)
平顶山市农业科技园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
年 月 日
填 写 说 明
1.按要求准确、如实填写。
2.封面“申报单位”指园区承担单位。
3.本申报书中有关项目页面不够时,可加附页。
4.本申报书按A4纸双面打印,内文用4号仿宋字体,封面为附件的第1页,左侧装订,勿用塑料封面和各种夹子。
5.本申报书一式2份,同时报电子文档(word格式)至邮箱:pdsnck@163.com。
园区名称
园区建设地点
园区建设时间
管理机构名称
联系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园 区 网 址
http://
园区负责人
职称/职务
出生年月
传 真
联系电话
E-mail
园区联系人
职称/职务
出生年月
传 真
联系电话
E-mail
一、申报园区的代表性与必要性(限1000字以内)
二、申报园区产业特色与发展基础(限1500字以内)
(包括:主导产业及发展现状;入驻企业名称及详细发展情况;产生的示范带动作用等)
三、申报园区创新创业条件(限1000字以内)
(包括:现有基础设施;土地利用状况;研发条件;投融资情况;研发、推广与科技特派员等队伍情况)
四、申报园区的管理与政策(限500字以内)
(包括运行管理机构设置;出台的相关扶持发展政策等)
五、园区申报认定标准符合情况
六、县(市)科技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七、县(市)政府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