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政务服务网省级科技惠民计划项目推荐初审流程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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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72020-08-01 11:56  95商服网

省级科技惠民计划项目推荐初审

实施主体 宝鸡市科技部门 实施主体性质
承办机构 宝鸡市科技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联报件 共同实施部门
行使级层 市(州)级 通办范围 本市
法定时限 20 承诺期限 20
咨询电话 0917-3261320 监督电话 0917-3261319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是否可以在线申报
中介服务 不需要 结果样本
到现场办理的次数 2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 宝鸡市金台区宝虢路125号行政中心3号楼政务服务中心4号综合窗口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夏季(7-8月),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项目主体资格:在陕西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等。 (二)在相关专业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技术提供方应当长期从事本领域业务或研究工作,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成果积累,采用的技术已纳入《国家和省级科技惠民计划成果目录》。 (三)联合承担单位构成合理:能够充分发挥“产学研用”的联合优势,突出用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作用,鼓励用户优先作为项目承担单位的牵头单位。 (四)具有良好的项目实施条件:项目示范区域明确,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 (五)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能够调动相关资源开展工作,并具备技术成果示范和推广条件。

设定依据

《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社〔2012〕127号)、关于印发《陕西省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陕科社发[2012】170号)

数量限制

根据当年发布指南具体确定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要求 下载样表 下载空表 填报须知
陕西省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申请书
官网下载
电子件1份 纸质、电子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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