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医疗保障局直属机构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宝鸡市医疗保障局直属机构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128662020-08-01 10:42  95商服网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联系电话:3263550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要、保密、档案、车辆、信访、宣传、政务公开、安全保卫、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合作交流、目标责任考核等工作。

(二)法规与监督科

联系电话:3263551

拟订全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标准;负责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市医保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负责医药机构的定点和考核工作;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医疗保障政策调研,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受理医疗保障方面群众举报投诉,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三)待遇保障科

联系电话:3263553

负责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待遢落实;统筹推进全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管理工作;指导县(区)待遇保障业务经办工作;负责做好异地就医管理和结算工作;拟订全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医疗保障健康扶贫工作。

(四)基金管理科

联系电话:3263235

贯彻执行市级统筹医疗保障政策,监督医疗保障基金的支付、管理和运行;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检查、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编制全市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监督执行,加强医保基金管理与监督审计;承担局机关综合统计管理工作。

(五)医药价格和招标管理科

联系电话:3263561

贯彻执行中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完善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负责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等工作,积极推进全市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建立全市医药价格监测、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开展全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所属机构

(一)宝鸡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联系电话:3901863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和大病保险等相关政策规定;负责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和大病保险等医疗保障方面市级统筹基金预算和决算管理,制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和大病保险统筹基金收支计划:建立和完善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负责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门诊慢性病协议签订工作;负责市本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待遇和城镇职工大病累计报销、异地就医全国联网直接结算费用等审核、支付工作;负责市本级离休干部、保健对象的医疗服务和医药费审核报销及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工伤、医疗管理工作;负责市级公务员医疗补助经办工作:负责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宝鸡市大病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3262326

主要职责:贯彻国家、省医疗保障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与拟定全市大病医疗保障方面的相关工作措施、计划和规定;组织开展全市大病医疗保障法规政策和药品、医用耗材方面的调研工作;组织协调市大病医疗保障咨询专家委员会对市大病医疗保障政策落实、运行等情况进行决策咨询和政策研讨;负责全市大病医疗保障药品、医用耗材价格监测和分析评价,做好全市大病药品、医用耗材信息发布等工作;承办市大病医疗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及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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