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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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统筹协调食品、特种设备等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应急处置和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调研活动、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组织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综合统计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 |
办公电话:0537-6216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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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 |
主要职责:承担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
办公电话:0537-3321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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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宣传科 |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 |
办公电话:0537-3321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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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财务科 |
主要职责:承担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考核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相关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工作。 |
办公电话:0537-3321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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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科 |
主要职责:组织起草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方面有关措施、规范性文件等。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拟订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综合执法以及稽查办案的措施办法和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规范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有全县性影响或者跨区域的重大案件查处工作。承办本级行政执法案件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
办公电话:0537-6228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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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监督管理科 |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协调应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组织指导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状态)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承担本局登记企业的信息公示并监督管理。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组织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方面行为。负责推进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相关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备案、出质登记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承担规定范围内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以及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和应用相关工作。承担推动全县民营经济发展有关工作。在县委组织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指导下,配合党委组织部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推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承担县个体私营企业综合党委日常工作。 |
办公电话:0537-6211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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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监督检查科 |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全县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价格收费行为,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
办公电话:0537-321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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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科(挂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牌子) |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全县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承担反垄断有关工作。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等行为。组织指导对全县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参与打击传销联合行动。组织协调全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日常工作。承担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
办公电话:0537-6228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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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登记工作。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消费者权益网络体系建设。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承担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负责全县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
办公电话:0537-6216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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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科 |
主要职责: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组织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组织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措施办法。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承担驰名商标认定申请的受理和初审工作。拟订全县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专利奖评选工作。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承担商标专利质押、转让等知识产权运用管理有关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承担县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科技项目,拟订全市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组织指导科技攻关、技术引进、成果应用等工作。 |
办公电话:0537-332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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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建科 |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党政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党组织、党员管理和干部思想政治教育、作风建设等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负责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宣传、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工作。 |
办公电话:0537-3321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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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照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和推广应用。 |
办公电话:0537-6229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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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科科 |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重点监督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县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制度,按照授权监督认证活动。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实施和自愿性认证工作开展。负责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推进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推动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制度,承担全县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实施计量技术规范、检定规程。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规范计量数据使用。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
办公电话:0537-6592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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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化科 |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标准化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并进行监督评估,推动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拟订推进质量强县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规范社会质量评价活动。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参与调查重大质量事故。承担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指导和依法监督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建设。依法管理和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开展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承担县级地方标准立项、审查、编号、发布等工作。承担全县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
办公电话:0537-3321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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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 |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监测、风险监测和风险交流,承担风险预警有关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分析掌握全县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和食盐领域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特殊食品、食盐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特殊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分析掌握全县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全县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
办公电话:0537-62157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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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 |
主要职责:分析掌握全县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食品流通和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林产品、畜禽及其产品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相关领域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负责全县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全县食品摊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
办公电话:0537-62157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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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
主要职责:分析掌握全县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全县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全县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全县学校食堂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学校食堂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学校食堂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实施学校食堂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指导查处学校食堂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 |
办公电话:0537-62157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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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合作和食品安全协调科 |
主要职责:拟订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外事工作。组织实施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政策措施,组织推动“食安山东”、国家级、省级、市级食品安全创建工作。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拟订全县食品安全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
办公电话:0537-62157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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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械化科 |
主要职责:依职责负责全县药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标准。组织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环节的现场检查,以及相关问题产品的处置。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以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环节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生产环节质量抽查检验。依职责负责药品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现场检查以及相关问题产品处置。监督实施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经营、使用环节质量抽查检验。承担网络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的监督管理。实施执业药师资格管理有关工作。依职责负责全县化妆品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经营环节的现场检查,组织指导相关问题产品处置。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组织实施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依职责负责全县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现场检查,组织指导相关问题产品处置。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并依法处置。组织实施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 |
办公电话:0537-3321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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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所 |
主要职责:(一)负责辖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及监督管理,建立和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档案及年报工作。依法指导、服务和规范管理企业及农民信用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二)负责本辖区内商标监管工作,指导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法申请和使用注册商标,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假冒、侵权行为。(三)负责办理店招广告登记管理,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店堂广告等商业广告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广告经营和广告宣传中违法、违章行为。(四)依法查处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五)协助做好“重合同、守信用”评选活动。开展对市场的巡查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监督市场主体的经营资格和交易活动,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六)受理本辖区内消费者、经营者的投诉,制止不正当竞争和查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七)负责扶持本辖区内经营主体,促进经济发展,保护合法经营,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八)制定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九)承担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等环节监管工作,负责对农贸市场、食品小企业、保健食品店、小作坊、批发部、食杂店、餐饮服务单位等相关单位的监管。(十)承担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药店、医疗机构、化妆品店、牙科诊所、医疗器械经营单位等相关单位的监管。(十一)做好辖区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搜集报告、受理举报投诉、执法案件的制作整理、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行动。(十二)开展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普及。负责相关行政许可的现场核查、抽样检验等工作。(十三)推进辖区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组织推进质量强县战略和名牌发展战略,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推行质量责任制度。(十四)承担产品质量监督职责,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风险监控,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承担有关产品质量申诉和举报处理职责,承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管理相关职责。(十五)承担计量管理职责,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组织实施国家计量制度,组织量值传递,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和强制检定,负责监督商品计量与市场计量行为。负责对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液和用于食品经营的工具、设备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十六)开展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宣传、咨询活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市场监督管理职责。(十七)承担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
办公电话:0537-62107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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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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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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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台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 |
主要职责:(一)制定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计划、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依法查处违反产品质量、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行为;依法查处违反纤维制品、特种设备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行为。(三)依法查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价格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四)依法查处成品油经营、汽车流通、单用途预付卡、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对外劳务合作等商务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五)依法查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特殊食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食盐质量安全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六)依法查处传销和违法直销,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及相关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商业贿赂、限制竞争等不正当竞争经济违法案件;依法查处各类市场主体违反登记、广告、消费者权益、合同、网络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为;负责查处拍卖业、商业特许经营违法行为。(七)依法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商标违法案件查处。(八)配合国家、省、市反垄断调查工作,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由县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九)承办上级交办、督办及有关部门移交、提请各类案件的查处、交办、督办工作。(十)组织协调相关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统筹协调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案件查处。政策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十一)依法指导镇街执法机构案件查处等相关业务工作。(十二)负责受理对市场监管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十三)完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办公电话:0537-3321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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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观鱼大街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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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测试所 |
主要职责:(一)为量值准确提供测试检定技术保障。(二)承担工作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三)承担计量标准器具检定测试与校准工作。(四)承担工作计量器具检定测试与校准工作。(五)承担计量科学研究工作。(六)承担计量技术基础建设及相关服务工作。(七)完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办公电话:0537-6592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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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湖凌二路与鱼新三路交界处西5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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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服务中心 |
主要职责:(一)承担市场监管系统信息化建设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二)承担智慧监管系统建设、动态监测、信息收集、数据分析等工作。(三)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综合统计和规划等事务性工作。(四)承担县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相关事务性工作;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支持保障;承担专利信息资源库、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及市场监管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维护、运用工作和知识产权相关信息的分析、利用、传播工作。(五)负责为个体私营经济组织提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等服务;配合做好个体私营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六)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事务性工作,为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七)承担市场监管系统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事务性工作。(八)完成县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办公电话:0537-3321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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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观鱼大街3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