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科室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科室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134182020-07-01 21:14  95商服网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督办、宣传、信访工作。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组织编制本部门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机关应急值守和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指导本系统新闻宣传工作。

办公室主任:张世东     联系电话:2172723

(二)政策法规科。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听证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拟订全市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及法治教育工作。

科长:曹晖   联系电话:2172725

(三)登记注册科。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组织推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承担企业法人基础信息库的建立、维护工作。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科长:袁亮     副科长:杨艳     联系电话:2172726

(四)信用监督管理科。拟订实施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组织指导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牵头协调“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科长:何胜毅 联系电话:2172727

(五)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拟订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管及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反垄断相关工作。指导绵阳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

科长:邹家应   副科长:雍海    联系电话:2172728

(六)价格监督检查科。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科长:张真涛       副科长:魏强      联系电话:2172751

 (七)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消费环境建设。组织指导投诉举报维权体系建设。指导消费纠纷调解,协调解决跨区域消费纠纷。负责投诉、申诉、举报中案源材料的收集、分流、统计及相关工作。指导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科长:肖楚      副科长:张泽慧      联系电话:2172730

  (八)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指导全市合同信用建设。

科长:李安虎     副科长:严萍      联系电话:2172731

 (九)广告监督管理科。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广告发布登记。组织指导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指导开展广告整治。指导广告业发展。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科长:何强       联系电话:2172732

(十)质量发展科。拟订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等制度,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缺陷产品召回监督管理工作。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宜。承办产品防伪使用的自愿备案。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

科长:谢劲松      副科长:邓晓勇        联系电话:2172733

(十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拟订全市生产和流通领域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预警管理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负责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科长:王焕然       联系电话:2172735

(十二)食品安全协调科。拟订推进全市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科长:蒋平         联系电话:2172736

 (十三)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全市生产环节的食品及相关产品安全监管。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承担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工作。组织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科长:严加伦     副科长:刘英华       联系电话:2172737

(十四)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全市食品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安全状况调查工作。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实施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科长:胥登杰      副科长:谢小兰       联系电话:2172739

(十五)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全市餐饮服务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安全状况调查工作。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实施餐饮服务食品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作。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科长:陈茂银      联系电话:2172738

(十六)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拟订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拟订实施全市特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计划。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负责全市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消费等各环节全链条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并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协助配合开展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备案工作。

科长:宋建明       副科长:唐万军      联系电话:2172740

(十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拟订并监督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有关制度措施。依法组织对全市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对全市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风险分析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按规定权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

科长:马壮       副科长:阳国奇      联系电话:2172781

(十八)计量科。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承担商品量、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科长:余艳       副科长:任炯        联系电话:2172742

(十九)标准化科。拟订并组织实施标准化规划和管理制度。负责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发布等工作,指导团体标准制定工作。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推动国际标准化工作。承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

科长:王敏       联系电话:2172743

(二十)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
拟订全市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的政策、发展规划、工作规则和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规范全市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市场。负责全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认证的监督管理。规划指导全市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科长:陈晓玲     副科长:李佩冬       联系电话:2172785

(二十一)药品监督管理科。拟订并监督实施药品流通管理的制度措施。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药品零售、使用环节和互联网药品销售的监督检查。依法监管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的特殊药品。组织实施药品质量抽检工作。指导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科长:任进       联系电话:2172746

(二十二)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监督实施化妆品分类规则、技术指导原则和管理法规。组织实施化妆品经营、互联网化妆品销售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化妆品质量抽检工作。指导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联系电话:2172747

(二十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和互联网医疗器械销售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医疗器械质量抽检工作。指导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科长:陶相勇        联系电话:2172748

(二十四)知识产权规划发展科。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拟订知识产权规划、政策,负责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科长:邓玲        联系电话:2172749

 (二十五)商标与专利监督管理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商标和专利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和指导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产品、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承担驰名商标保护工作。依法保护专利权。指导和规范专利运用。组织调处商标、专利纠纷。

科长:林敏        副科长:吴霞        联系电话:2172750

 (二十六)行政审批科。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 “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牵头清理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规范行政审批流程,集中承担市本级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组织实施集中审批的有关业务培训指导工作。

科长:万莉     副科长:陈颖 蒋世瑜       联系电话:2316836

(二十七)科技与信息化科。
拟订实施相关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的规划,推动本系统检测机构资源共享和整合改革。负责提出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担相关科研项目、技术引进、成果应用、技术改造和技术装备管理事项。负责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

科长:赵琳琳     副科长:胡铭       联系电话:2172752

(二十八)执法监督科。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负责对全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和统筹协调。承担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负责建立市场监管协调机制。承担收集、掌握、综合分析和研究全市市场监管执法机构查办案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实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科长:周鹏         联系电话:2172753

(二十九)财务科。拟订实施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组织机关和直属单位编制预决算、预算执行及财政资金绩效考评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制装、各项收入及票据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科长:刘廷强     联系电话:2172755

 (三十)人事科。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本系统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

科长:王媛      联系电话:2172756

(三十一)离退休人员工作科。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科长:陈直        联系电话:2172757

   (三十二)机关党委办公室。承担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副主任:陈芸     联系电话:2172758
相关标签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