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业务指南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市监注〔2019〕79 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 30 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发〔2019〕14 号)部署要求,努力打造“四最”营商环境,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公安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建成我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进一步优化企业准入登记服务,规范印章刻制服务,简化涉税事项办理,完善社保登记服务,自 2019 年 12 月 31 日起,在全省推行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一网通办”。
一、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为方便广大办事群众,我省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申请人在“江西省企业登记网络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网络服务平台”,网址:http://wsdj.jxaic.gov.cn)录入企业名称登记信息并提交后,系统将自动审核,方便申请人立即获得企业名称。申请人须在获得企业名称后一个月内提交设立登记申请,逾期企业名称将失效。
网络服务平台自动审核通过的企业名称,若不符合国家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省、市、县(区)登记机关有权驳回,申请人须无条件配合,另行申请。
二、登记服务窗口核准名称
申请人也可到省、市、县(区)企业登记服务窗口现场
咨询、办理企业名称核准业务。除国家、地方有特殊规定的以外,申请冠省名、冠市名、冠县名、冠市区连用名的企业名称均可在本地当场核准。
三、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信息填报
通过自主申报或窗口办理的方式取得企业名称后,在网
络服务平台首页点击“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再以个人用户登录,即可进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信息填报。申请人依次完成企业设立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印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的信息填报,并根据所选印章类型,在线支付印章刻制费用。选择“快递到付”方式邮寄营业执照和印章的,在线支付快递费用(选择自行领取的无需支付快递费用)。
填报完成后,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人社部门将同步
审核,在两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结果。准予核发营业执照的,印章将同步刻制完成。未准予核发营业执照的,申请人可根据登记机关的审核意见重新提交;不再重新提交的,申请人可在“印章刻制”页面点击“退费”,已经在线支付的印章刻制费用、快递费用将退回原账户。
四、预约银行开户
申请人在进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信息填报时,可预
约银行开户。申请预约银行开户的,填报“预约银行开户”页面信息,办理营业执照后银行网点会主动联系对接银行开户事宜。
五、选择分别办理企业开办事项
取得企业名称后,如申请人不选择“一网通办”流程,
可选择分别办理。在网络服务平台首页以个人用户登录,再点击“设立登记”,即进入企业登记流程。申请人只需完成企业设立登记信息填报。
填报完成后,市场监管部门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
结果。准予核发营业执照的,市场监管部门同时将企业登记基本信息发送至公安、税务、人社部门,由企业根据需要到相关部门另行办理印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事项。
六、业务咨询
申请人完成填报后,可通过网络服务平台查询办理进度。
企业开办过程中的业务问题,可电话咨询省、市、县(区)
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人社部门。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税务局、省人社厅将采取有效措施,跟踪、记录企业办事流程信息,持续推动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欢迎广大办事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建议,以便我们根据群众需要,不断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