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申报要求专项经费及申请说明

广西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申报要求专项经费及申请说明

45162020-06-22 08:56  95商服网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进一步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运用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进入技术创新领域,激励企业加大自身科技投入,发挥技术创新的主体作用。

一、高新技术企业再倍增计划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加快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企业通过持续创新做强做大,推动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力争实现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再倍增。

 

方向72: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项目内容:支持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开展关键技术研发、产学研合作、专利技术引进与转化应用、研发平台建设、创新人才引进等。

资助经费:每个项目资助不超过30万元。

实施年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申报要求:只限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申报。申报项目时须附上企业属地科技部门出具的入库企业推荐函。申报的项目必须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高新技术领域。申报项目副标题统一规范为“XXX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补助”。

 

方向7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

项目内容: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桂政发〔2018〕51号),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奖励性后补助。具体申报事项另行通知。

资助经费: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每家补助10万元;重新获得认定的,每家补助5万元。

资助方式:奖励性后补助。

 

方向74: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补助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桂政发〔2018〕51号),对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年度企业研发费用总额的20%给予奖励性补助,每家企业累计(有效期内)补助不超过30万元。具体申报事项另行通知。

 

二、“瞪羚企业”培育计划

实施瞪羚企业培育计划,支持我区一批成长速度快、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科技创新,加快推动培育瞪羚企业,为支撑我区高新技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创新动力。

 

方向75:瞪羚企业认定后补助

项目内容: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8〕25 号),对通过自治区认定的瞪羚企业予以奖励性后补助。具体申报事项另行通知。

资助经费:对首次通过认定的企业,每家补助30万元;重新获得认定的,每家补助15万元。

资助方式:奖励性后补助。

 

方向76瞪羚企业研发补助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8〕25号),对通过自治区科技厅审定备案瞪羚企业的企业研发经费给予奖励性后补助,连续三年按每年企业自筹资金投入研发经费总额的20%予以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 万元。具体申报事项另行通知。

 

三、独角兽企业培育计划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六中全会精神,实施独角兽企业培育计划,遴选一批颠覆式创新、爆发式成长的领军型高新技术企业纳入独角兽企业培育库进行重点培育,形成带动全区科技型企业蓬勃发展的新局面,为我区的科技创新及经济增长增添新的动力和支撑。

方向77:独角兽企业培育和上榜后补助

对首次进入自治区发布的独角兽企业培育库的入库企业(独角兽培育企业),以及进入国内有关权威专业机构发布的独角兽企业榜单的广西企业予以奖励性后补助。具体申报事项另行通知。

资助经费:对首次进入独角兽企业培育库的企业,每家前资助100万元;对进入专业机构发布的独角兽企业榜单的企业,每家奖励性后补助400万元。

资助方式:前资助、后补助。

 

四、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培育

按照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加快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通过持续创新做强做大,推动全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发展。

方向78: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入库培育

支持入库培育企业开展关键技术研发、产学研合作、专利技术引进与转化应用、研发平台建设、创新人才引进等方向,申报项目时须附上企业属地科技部门出具的入库企业备案推荐函。

资助经费:每个项目资助不超过30万元。

实施年限: 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申报要求:只限进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培育数据库的企业申报。

 

五、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

根据科技部《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精神,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活动。

 

方向79: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

项目内容: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主体规模,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研发平台建设等,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

实施年限:2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每项不超过20万元。

申报要求:只限2020年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企业申报,申报项目副标题统一规范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入库编号)

 

方向80: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补助

项目内容:支持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行业总决赛等级奖、优秀企业奖、广西赛区决赛一二三等奖以及优胜企业奖的企业开展参赛项目相关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资助经费:全国行业总决赛优秀企业奖项目定额资助80万元/项;广西赛区决赛一、二、三等奖项目分别定额资助50、30、20万元/项;广西赛区优胜企业奖项目定额资助10万元/项。获全国行业总决赛等级奖项项目企业,可另行申报科技重大专项或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符合评审条件要求的将给予优先资助。

实施年限:2-3年。

资助方式:奖励性后补助。每个参赛企业按所获得的最高奖项档次额度给予一次性补助。

申报要求:申报项目名称统一规范为“项目名称(第XX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西赛区暨XXXX年广西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研发补助)”。

 


六、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奖励性后补助

方向81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性后补助

项目内容:为支撑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聚焦“三百二千”科技创新工程,着力推动“转化1000 项重大科技成果行动”加速实施,支持企业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转化主体作用,根据《广西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暂行管理办法》,对企业出资通过购买、委托或合作开发获得科技成果并转化应用形成经济效益的,择优给予奖励性后补助。

申报要求:(1)申报企业应是广西境内注册满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2)购买科技成果交易的完成时间在项目申请日期前的3年之内,技术交易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优先支持列入“三百二千”科技创新工程的科技成果。(3)项目标题格式:成果名称+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性后补助。

申报材料:(1)科技成果持有证明。(2)在“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登记的技术合同和登记证明、科技成果购买方的银行付款凭证和科技成果转让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其中,以入股方式支付交易的,提供股权变更的法律文件;属专利转让的,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转移著录项目变更证明;属专利实施许可的,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其代办处出具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3)2019年企业纳税证明和财务报表;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任一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实现新增销售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4)《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总结报告》,内容包括:购买科技成果转化的目的和意义、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作用;科技成果交易情况,交易双方单位之间的关联情况,是否属于隶属企业、关联企业的说明;成果转化的成效,成果转化项目已投入资金情况,申请奖励性后补助经费金额、项目补助类型与计算方式;补助经费的使用方向及预算,预算格式参考《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经费开支预算”栏。(4)免交《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课题可行性报告》、《查新报告》。

 

七、技术转移服务能力提升

方向82:技术合同登记服务奖励性后补助

项目内容:落实《广西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要求,注重后端转化,鼓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进一步发挥在技术转移服务体系中的支点作用,促进“转化1000 项重大科技成果行动”加速实施,支持广西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按工作量给予奖励性后补助。

申报要求:(1)支持广西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申报。(2)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时间范围为申报日的上一年度的1-12月。(3)项目标题格式:20XX年度+单位简称+技术合同登记奖励性后补助。(4)提供的材料:a“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导出的、本单位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清单,加盖本单位、本市科技局公章。b、《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年度工作总结》,主要包括:工作措施、工作成效、做法与经验、典型案例,年度投入登记工作的人员数量和总经费,申请后补助经费金额与计算方法;补助经费的使用方向及预算,预算格式参考《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经费开支预算”栏。c、免交《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课题可行性报告》、《查新报告》。

资助经费:资助不超过15个项目,每个项目补助登记技术合同金额的1‰,且不超过50万元。

资助方式:奖励性后补助。

 

 

 

 

方向83: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

重点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龙头企业依托优质科技创新资源,在生物医药、新材料、先进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以及创新创业服务领域,建设开放共享的中试基地,面向区内企业和科研单位提供中试研究服务,支撑产业链创新、助推科技成果转化。

具体申报通知另外发布。

 

方向84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促成技术交易奖励性后补助

项目内容:落实《广西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要求,注重后端转化,鼓励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进一步发挥在技术转移服务体系中的主力作用,促进“转化1000 项重大科技成果行动”加速实施,支持广西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开展技术转移中介服务,促成供需双方签订技术合同并完成交易,按工作量给予奖励性后补助。

落实《广西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要求,注重后端转化,鼓励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进一步发挥在技术转移服务体系中的主力作用,促进“转化1000 项重大科技成果行动”加速实施,支持广西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开展技术转移中介服务,促成供需双方签订技术合同并完成交易,按工作量给予奖励性后补助。

申报要求:(1)支持广西境内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申报,优先支持自治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重点支持促成转移“三百二千”科技创新工程成果的单位。(2)技术交易的双方,应至少一方是广西境内的单位。(3)促成的技术交易原则上应在广西网上技术市场实现,技术合同完成交易的时间范围为申报日的上一年度的1-12月。(4)项目标题格式:20XX年度单位简称+技术交易服务奖励性后补助。(5)提供的材料:a、促成并实现技术交易的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买卖双方名称、交易金额时间等内容。b、在“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登记的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合同和技术转移委托服务合同,或三方技术服务合同)和登记证明、科技成果购买方的银行付款凭证和科技成果转让方开具的正式发票。c、《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年度工作总结》,主要包括:工作措施、工作成效、做法与经验、典型案例,年度投入技术转移工作的人员数量和总经费,申请后补助经费金额与计算方法;补助经费的使用方向及预算,预算格式参考《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经费开支预算”栏。d、免交《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课题可行性报告》、《查新报告》。

资助经费:资助不超过10个项目,每个项目补助促成技术合同的技术交易额的1%,且不超过100万元。

资助方式:奖励性后补助。

 

方向85技术转移服务创新及应用示范

项目内容:落实《广西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要求,支持广西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进一步发挥在技术转移服务体系中的示范作用,促进“转化1000项重大科技成果行动”加速实施,支持绩效评估为优秀等次的广西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研发应用新技术、新载体等,创新科技服务方式方法并应用示范。支持重点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开展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深入实施科技成果股权和分红奖励,加快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建设技术转移专业机构,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

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要求为(1)支持绩效评估为优秀等次的广西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2)项目标题格式:单位简称+技术转移创新及示范。(3)免交《查新报告》。考核指标为(1)举办行业科技成果推介交流活动,累计组织企业单位不少于50家。(2)举办技术经纪人、技术合同登记员等技术转移转化专业培训,累计组织培训人员200人。(3)在广西网上技术市场发布企业技术需求信息100条,发布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供给信息50条。(4)促成科技成果转移落地,累计达到15项,其中,技术交易额在30万元以上的重大科技成果占比不低于50%。

重点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申报要求和考核指标另行通知。

资助经费: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资助不超过10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不超过20万元。

实施年限: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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