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审核转报
一、设定依据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培育打造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引导促进我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予以批准的条件】 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示范平台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两年以上,资产总额不低于300万元,财务收支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科研院所,以及基于互联网等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创新服务的企业。
(二)服务业绩突出。年服务中小企业150家以上,用户满意度在80%以上;近两年服务企业数量稳步增长,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
(三)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有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集聚服务机构5家以上。
(四)获得省级示范平台认定或国家部委、全国性行业协会的相关认定。
(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收费要有相应的优惠规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要不少于总服务量的20%;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
(六)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主要负责人要诚信、守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从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占80%以上。
属于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区域内的服务平台,上述(一)、(二)、(三)和(六)的条件可适度放宽。 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第十三条 示范平台应满足以下至少一项功能要求:
(一)信息服务。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手段,形成便于中小企业查询的、开放的信息服务系统;具有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功能,线下年服务企业数量150家以上;年组织开展的相关服务活动8次以上。
(二)技术服务。具有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能力,具有专家库和新产品、新技术项目库等;具备条件的应开放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与中小企业共享;年开展技术洽谈、产品检测与质量品牌诊断、技术推广、项目推介和知识产权等服务活动5次以上。
(三)创业服务。具有较强的创业辅导能力,建有创业项目库、《创业指南》、创业服务热线等;开展相关政务代理服务;年开展创业项目洽谈、推介活动8次以上。
(四)培训服务。具有培训资质或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备案,具有线上和线下培训能力,有完善的培训服务评价机制,年培训2000人次以上。
(五)融资服务。年组织开展投融资对接、企业融资策划、推荐和融资代理等服务活动10次以上,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总额8亿元以上的服务机构;或向中小企业提供年新增担保额30亿元以上的融资担保机构。【不予批准的情形】
不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二、十三条规定的。
二、受理条件
三、办理流程
预约
电话:18070117101
申请
【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省行政中心集中办事大厅11号、12号窗口 接收地址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1000号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受理
按照时间节点,由申请单位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地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所在地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后行文推荐报省工信部门,省工信部门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则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审查
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决定
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许可/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许可/批准的决定。
制证发证
对符合办理条件的,核发批准文件,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并告知不予许可/批准的理由。
实人认证
不需要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
可以通过拨打0791-88916357查询办理进程。
办理结果
《江西省工信厅关于推荐xx年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报告》
送达方式
邮寄送达。
到窗口次数
无需到窗口
四、办理材料
(一)、申请报告
按照顺序装订成册,材料真实并加盖公章 1、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 2、申请表中各项内容填写清晰、明了,与实际情况一致;
3、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一)逐项提交各项资料。 (二)应按照申请表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申请表各项内容。
窗口名称
窗口地址
邮政编码
工作时间
电话号码
省行政中心集中办事大厅11号、12号窗口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1000号办事大厅11号、12号窗口
330036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0791-88901527
窗口名称
窗口地址
邮政编码
工作时间
电话号码
中共江西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纪检监察组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999号西三栋524室
330036
夏令制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8:00。 冬令制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0791-88916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