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诉
已实名认证的用户(账号等级L2及以上)可提出对在办/已办事项进行投诉。
主要步骤
- 1
登录已实名认证的用户(账号等级L2及以上)账号。
- 2
点击侧边栏中的“投诉”,部分分厅/办事点可能没有配置该侧边栏,若有此疑惑,可到省厅侧边栏找到该“投诉”按钮。
- 3
阅读弹出框上的提示,点击“继续投诉”。
- 4
在“我要投诉”页按提示填写相应信息,其中带星号项为必填项,投诉对象为用户投诉的事项(仅该用户在办/已办事项)的归属部门。
- 5
点击“提交”按钮,提交完后自动跳转到“咨询投诉”界面,可以查看所投诉的内容。“咨询投诉”界面也可以通过右上角的“个人/企业中心”进入。
用户可提出对网站内容和功能的意见和想法,如:网页某些内容无法显示,网页内容、格式上存在某些错误等。
点击侧边栏中的“网站纠错”,部分分厅/办事点可能没有配置该侧边栏,若有此疑惑,可到省厅侧边栏找到该“网站纠错”按钮。
在“我要纠错”页按提示填写相应信息。
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网站纠错。
用户可咨询办理事项的相关问题。
登录用户账号。
点击侧边栏中的“留言咨询”,部分分厅/办事点可能没有配置该侧边栏,若有此疑惑,可到省厅侧边栏找到该“留言咨询”按钮。
在“我要咨询”页按提示填写相应信息。
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留言咨询。
1.若“咨询区划”项下拉框中没有用户要咨询事项的所属地市,请直接前往该地市分厅进行咨询。
二、网站纠错
主要步骤
三、留言咨询
主要步骤
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