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企业简易注销事项信息服务指南
一、使用范围
服务对象:法人
二、事项类别
办件类型:承诺件
事项类别:服务事项
三、审批依据
国家工商总局《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符合该意见中可以简易注销的企业,按照该意见执行。
四、受理机构
业务主管部门: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五、申请条件
(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企业可以办理简易注销。
1.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
2.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四种类型企业适用。
(二)不适用简易注销的情形:
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2.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8.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六、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
否 |
现场接件途径 |
|
|
是否网上接件 |
否 |
网上接件途径 |
|
联系电话:25208080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与新城西路交口MSD-A1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企业注册窗口
七、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位阶 |
材料属性 |
材料来源 |
材料准备要点 |
原件 |
复印件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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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登记档案 |
--请选择-- |
--请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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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是 |
材料清单 |
--请选择-- |
--请选择-- |
|
|
1 |
|
是 |
八、办结时限
事项时限:1
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十、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25208080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25201111
网上投诉:
十二、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与新城西路交口MSD-A1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企业注册窗口
办公时间:夏季(3.16—11.14)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冬季(11.15—次年3.15)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30国务院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