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科技型企业融资租赁费用扶持兑现指南事项信息服务指南
一、使用范围
服务对象:法人
二、事项类别
办件类型:承诺件
事项类别:服务事项
三、审批依据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定(试行)》第三十四条(管委会第144号令)
四、受理机构
业务主管部门:经开区科技创新局
五、决定机构
六、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开发区内注册的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研发、生产设备融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
八、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
是否现场接件 |
否 |
现场接件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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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网上接件 |
否 |
网上接件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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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25202118、25202116、25202766、25202747、25202117、25201375;传真:25202118
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宏达街19号投资服务中心B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16号窗口)
九、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材料位阶 |
材料属性 |
材料来源 |
材料准备要点 |
原件 |
复印件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申请泰达科技发展金企业年初发展计划表 |
--请选择-- |
--请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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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往来资金收据填制式样 |
--请选择-- |
--请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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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财政专项资金申请表 |
--请选择-- |
--请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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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材料清单(申请第二期) |
--请选择-- |
--请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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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材料清单(申请第一期) |
--请选择-- |
--请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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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天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政策兑现审核表(科技型企业融资租赁费用扶持第一期) |
--请选择-- |
--请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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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十、禁止性要求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办事程序
1.企业登录泰达政府门户网(www.teda.gov.cn)首页 → 服务企业 → 网上办事大厅 → 查找事项 → 按企业 → 政策兑现 → 高新技术产业 → 科技型企业融资租赁费用扶持兑现指南 → 表格下载,下载《天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政策兑现审核表》、《财政专项资金申请表》、《材料清单》和《申请泰达科技发展金企业年初发展计划表》,填写后通过在线受理进行提交,政策兑现办公室审核无误后,通知企业提交本指南第四项申报材料打印件。
2.政策兑现办公室审核后将企业申请材料转送科技发展局审核。
3.审核通过后,报管委会批准。
4.管委会批准后,政策兑现办公室将企业申请材料转财政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拨付款项。
十二、办理方式
十三、办结时限
事项时限:0
办结时间: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十五、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25202118、25202116、25202766、25202747、25202117、25201375;传真:25202118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25201111
网上投诉:
十七、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宏达街19号投资服务中心B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16号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9:00-16:30 周五9:00-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