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企业清算企业所得税申报
一、 业务概述
适用于居民企业在注销清算时申报企业所得税。
二、 业务前提
1.纳税人已完成清算报备;
2.纳税人已完成当年实际经营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三、功能节点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居民企业清算企业所得税申报
四、操作步骤
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点击中央“我要办税”,点击“查看更多”,选择“居民企业清算企业所得税申报”;
也可在右上角搜索框内输入关键字进行搜索。
1. 纳税人按要求填写各张附表《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附表一) 》、《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附表二)》、《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附表二)》后 ,并完成主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填写;
2. 确认填写完整、无误后,点击保存、提交;
3. 申报成功后,可以立即查看申报结果(是否成功);
4.录入申报日期等信息后,可以查询到申报结果。
可点击“查看申报表”查看刚才填写的表单信息,可点击“申报作废”作废该申报记录。
可点击“缴款””完成税款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