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土地增值税申报操作流程说明

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土地增值税申报操作流程说明

79122019-07-11 22:26  中国政务服务网

土地增值税申报

业务概述

土地增值税申报有7套申报表,分别适用于不同的纳税义务状况,其中: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并转让的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在每次转让时填报,也可按月或按本省税务局规定的期限汇总填报。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适用凡从事房地产开发并转让的纳税人未采用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在项目达到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或税务机关责令清算的情况下填报。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适用于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纳税人应在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后的七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亦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将开发产品转为自用、出租等用途且已达到主管税务机关旧房界定标准后,又将该旧房对外出售的。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四)(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后尾盘销售适用)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与建设的纳税人,在清算后尾盘销售时填报,各行次应按不同房产类型分别填写。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五)(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方式为核定征收适用)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与建设的纳税人,清算方式为核定征收时填报,各行次应按不同房产类型分别填写。纳税人在填报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五)前,应收到税务机关出具的核定文书。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六)(纳税人整体转让在建工程适用)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与建设的纳税人,及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在整体转让在建工程时填报,数据应填列至其他类型房地产类型中。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七)(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核定征收适用)适用于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方式为核定征收时填报。纳税人应在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后的七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七);本申报表还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将开发产品转为自用、出租等用途且已达到主管税务机关旧房界定标准后,又将该旧房对外出售的,采用核定征收方式时时填报:。纳税人在填报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七)前,应收到税务机关出具的核定文书

操作说明

纳税人登陆电子税务局后,通过“我要办税”下的[在线申报]或[其他申报-土地增值税]进入【在线申报】模块。
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土地增值税 

一、申报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的纳税人,在【纳税申报】子模块内的应申报下,会有税务机关进行了税费种认定而出现的待申报信息,会显示当期应申报的多个房产类型待申报,点击任一房产类型的[填写]按钮即可进入申报表。
申报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同一申报表内可申报同一项目多个房产类型,在项目编号一栏点击回车或鼠标双击,系统自动带出相应的项目选择界面,选择项目之后,点击[确定]既可将项目信息带入申报表。
 

申报过程中可点击[暂存]按钮暂存表单,本期未申报的项目在下次进入并选择时,可调取暂存数据。申报完成后可打印申报表以及回执。
申报完成后相应房产类型应申报状态会显示已申报。如纳税人有两个以上项目需申报,可在应申报旁的其他报表内,点击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后的[填写]按钮,进入申报表填写页面,在项目编号内选择另一项目进行申报。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 
(二)需申报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至(七)的纳税人,在【纳税申报】子模块内的其他报表下,选择需要申报的相应申报表,点击申报表后方的[填写]按钮即可进入申报表填写页面。
 
在项目编号(表三、表七为选择房源编号,表六为选择土地税源或者土地增值税项目)一栏点击回车或鼠标双击,系统自动带出相应的项目选择界面,选择信息项目之后,点击[确定]既可将项目信息带入申报表。
 
其中《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以及《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四)(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后尾盘销售适用)》还可通过左上角的“主附表树”切换附表填写。
 
申报过程中可点击[暂存]按钮暂存表单,本期未申报的项目在下次进入并选择时,可调取已填写数据。同时申报表支持模板导入功能,可点击[下载模板]按钮下载申报表模板,并通过[导入]按钮进行导入。
(三)任何申报表在填写完毕后,点击上方[申报]按钮,上传申报数据给税务机关。系统检测到申报成功后会弹出提示框,让纳税人选择是否调用网上扣款,点击[是]则转入网上缴税模块,点击[否]则停留在本页面,同时纳税人可点击上方[打印]按钮打出申报表,或者点击[打印回执]按钮打击税务机关申报成功的回执。如申报完成后忘记打印申报表,可进入【在线申报】模块的【报表查询】子模块查看并补打申报表。

 

注意事项

1.土地增值税申报表必须一项目一申报,在项目编号(表三、表七为选择房源编号,表六为选择土地税源或者土地增值税项目)一栏点击回车或鼠标双击,系统自动带出相应的项目选择界面,选择项目之后,点击[确定]既可将项目信息带入申报表;
2. 如果纳税人通过导入方式填录申报信息,请先选择项目编号再进行导入。
3.土地增值税申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财产行为税部分税种申报表的通知》税总发〔2015〕114号制作,填写之前请仔细阅读文件内的表单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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