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主题: | 加大金融支持强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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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续贷续保 |
事项说明: | 困难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还本付息延期,有融资担保的小微企业可同步续保。 |
申报对象: | 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
申报流程: | ①困难中小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2020年1月25日以来贷款已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向原贷款银行提出延期支付本金利息、免收罚息的申请,银行金融机构接到申请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双方按照《合同法》、《商业银行法》完善相应的合同及协议等相关手续,即可办理。 ②单户贷款规模1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展期续贷: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区间内到期的、单户贷款规模1000万元以下的困难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向原贷款银行提出申请,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双方按照《合同法》、《商业银行法》完善相应的合同及协议等相关手续,即可办理。 ③有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小微企业续保:由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通过经办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机构审核同意后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推送融资担保机构审核,各融资担保机构与企业共同完善续保法律文书,配合银行做好同步续保工作,并缓收担保费。适用期限与贷款展期续贷应保持一致。 向经办贷款的贷款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将会“一企一策”予以帮助 |
申报方式: | 向经办贷款的贷款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将会“一企一策”予以帮助 |
咨询电话: | 重庆市金融监管局,电话:63360775 重庆银保监局,电话:618598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