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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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到现场办理的次数 | 2 |
行使层级 | 市级 |
通办范围 | 无 |
法定时限 | 12(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8(工作日) |
咨询电话 | 0312-5671380 |
监督电话 | 0312-5620693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是否可以在线申报 | 否 |
中介服务 | 无 |
结果名称 | 医师执业证书 |
交通指引 | 1、容城103路三贤广场站向北向东步行;容城106路静宇服饰站向东步行;雄县新1路行政服务中心站向东步行;2、雄安2路至市民服务中心5号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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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时间 | 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奥威东路市民服务中心园区西南方向 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10月1日~7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7月15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二)具备或符合如下条件的,准予批准:具备或符合上述申请条件,提交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三)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4.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5.重新申请注册,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或组织考核不合格的6.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设定依据
1: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依据文号:1998年6月26日主席令第五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条款号:第十三条;条款内容: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颁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施日期:1999-05-01;2:法律法规名称:《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依据文号:2017年2月28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条款号:第九条;条款内容:第九条 :拟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号部门申请注册;拟在预防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该机构的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颁布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实施日期:2017-04-01;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