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石市星创天地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现将2020年市级“星创天地”申报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星创天地”运营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我市范围内注册并开展业务,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
(二)具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良好基础。立足地方农业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有一定的产业基础;有较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形成一批适用的标准化的农业技术成果,加快科技成果向农村转移转化;促进农业产业链整合和价值链提升,带动农民增收脱贫致富;促进农村产业融合与新型城镇化的有机结合,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具备良好的行业资源和全要素融合。具备“互联网+”网络电商平台(线上平台)。建有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上服务平台,提供行业动态、教育培训、产品展示、资源对接等服务;涉及农产品销售的有自建网络电商平台,或依托国内主流网络电商平台(天猫、淘宝、京东等)开展服务,推进商业模式创新。
(四)具有较好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线下平台)。有创新创业示范场地、种植养殖试验示范基地、创业培训基地、创意创业空间、开放式办公场所、研发和检验测试、技术交易等公共服务平台,免费或低成本供创业者使用。
(五)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队伍。有一支结构合理、熟悉产业、经验丰富、相对稳定的创业服务团队和创业导师队伍,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培训,加强科学普及,解决涉及技术、金融、管理、法律、财务、市场营销、知识产权等方面实际问题。
(六)具有良好的政策保障。面向服务对象提供相关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服务对象能够免费或低成本使用办公室、会议室、实验室、生产基地等实地场地和网上服务平台;有条件的应对建立种子基金或孵化资金,引导创投机构、金融机构为服务对象提供各类融资服务。
(七)具有一定数量的创客聚集和创业企业入驻。运营良好,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八)优先支持在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作用的企业。
二、申报流程
1、申报。申报单位自行下载并填报《黄石市“星创天地”申报书》(附件1)。将加盖公章的申报书一式4份报送本辖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推荐。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对申报单位及申报书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并在申报书的推荐单位处加盖公章,汇总后填写《黄石市“星创天地”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将推荐函、汇总表各一式两份于5月30日前报送至黄石市科技局农社科。
3、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的“星创天地”进行评审和实地考察。对符合要求的将在黄石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印发正式文件备案为市级“星创天地”。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东明 联系电话:0714-6231981
附件1:黄石市”星创天地“申报书.docx
附件2:黄石市”星创天地“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1
黄石市“星创天地”申报书
星创天地名称:
场 所 地 址:
运 营 机 构: (盖章)
申 报 日 期:
黄石市科学技术局制
二○二○年四月
申报黄石市“星创天地”基本信息表
(此表在申报书扉页装订,所填数据需有相关证明附件支撑)
申报“星创天地”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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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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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创天地”实体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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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户网站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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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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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网址/微店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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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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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手机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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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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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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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管理人员数量 |
人 |
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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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合作服务机构数量 |
家 |
创业导师数量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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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支配场地建筑面积 |
平米 |
可提供给服务对象工位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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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支配生产基地 |
亩 |
可调动种子基金等资本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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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组织开展活动 |
场 |
已入驻创客/新创企业 |
_人/_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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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承诺提供材料均真实可靠,愿意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本单位已对申报书内容真实性进行审核 推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申报书正文
(编写提纲)
一、建设概况
1.运营机构情况
2.专职管理团队情况(含负责人简历)
3.实体场地建设情况(含可自主支配的试验示范生产基地情况)
4.网上平台建设情况
5.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包括企业入驻制度、培训辅导制度、融资投资制度、目标考核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二、服务资源
1.运营服务模式介绍
2.已具备的服务资源(含技术依托、中介机构等)
3.已形成的创业导师团队(含主要导师个人简介)
4.可调动的创业投融资资本情况
三、取得成效
1.创客(新创企业)入驻情况
2.创业活动举办和服务开展情况
3.孵化培育的代表性企业情况
4.其他服务成效
5.未来三年发展规划及目标
6.对科技部门“星创天地”工作的建议
相关证明附件
1.运营主体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2.自有场地产权证明(需与运营主体一致)或场地租赁协议;
3.实体场地、工位、生产基地照片;
4.管理机构设置与管理制度建设相关内部文件;
5.技术依托单位、中介服务机构、投资机构等合作协议;
6.创业导师聘书或服务协议;
7.入驻新创企业营业执照及孵化服务协议;
8.入驻创客入驻协议;
9.创业活动举办照片;
10.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作用的证明材料;
11.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2
黄石市“星创天地”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______________(盖章)
序号 |
申报“星创天地”名称 |
运营机构名称 |
“星创天地”实体地址 |
负责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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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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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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