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网上应用平台名称登记申请流程说明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网上应用平台名称登记申请流程说明

50232020-04-05 19:55  95商服网

名称登记申请

名称登记设立申请为企业提供各种名称分类的网上申报,如内资企业名称、外资企业名称、个体企业名称。
用户登陆系统后选择名称登记申请,如下图所示:
名称登记申请

2.1 选择名称分类

用户进入后可以选择相应的名称类型进行申报,以企业名称为例,如下图所示: 选择名称分类

2.2 名称查重

进入名称查重页面后录入相应信息后(注:“企业(机构)名称”项,由“名称区划、企业(机构)字号、行业用语、组织形式”等自动拼接组成。为保证正常显示,请使用IE 8.0浏览器操作。),点击‘名称查重’系统自动进行查重判断,如果名称存在重复现象,系统会给出提示,如下图所示
名称查重
如果不存在重名,则可以进入到下一步,如下图所示: 进入到下一步

2.3 填写名称信息

进入待填写名称信息页面后,要先填写兼营范围、注册资本、企业(机构)类型,保存之后就会出现投资人信息的链接,选择新增进行投资人录入,如下图所示: 填写名称信息
投资人信息页面,如下图所示: 投资人信息页面

2.4 填写代理人信息

进入到填写代理人信息页面,录入信息后,点击‘下一步’,则可进入到下一页面,如下图所示: 填写代理人信息

2.5 填写开设验资账户

在开设验资账户页面,选择完成后,点击‘下一步’,则可进入到下一页面,如下图所示: 
注:若点击“下一步”后,等待长时间未上报页面。请使用IE 8.0浏览器“兼容性视图”打开网站即可。如下图所示: 

2.6 上报

在上报工商部分审核页面,进行最后的信息确认,用户可以查看申请书、进行修改,确认无误后点击“上报”,显示“上报成功”字样即可。如下图所示: 最后的信息确认
用户上报之后可以点击‘公司设立--名称登记’查看当前所办里的业务。点击“处理”按钮,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查看当前所办里的业务
工商机构审核通过后,用户打印‘受理通知书’后,到业务窗口继续办理其他业务。如下图所示: 受理通知书
注:用户若无法显示、打印《受理通知书》,需要安装打印工具。可在系统首页点击‘打印工具下载’,下载安装即可。如下图所示:
打印工具下载

相关标签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