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和专项建设规划,推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和重要会议文件;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承担执业药师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主任:柴生巍
电话:0971-8865606
政策法规与宣传处
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承担科普宣传、新闻宣传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政策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省政府规章草案;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管理工作。
处长:李建军
电话:0971-8865661
药品注册管理处(挂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处牌子)
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技术指导原则,制定完善、公布药品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药品注册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物非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组织拟订药品地方标准,制定颁布青海省中(藏蒙)药材标准和地方炮制规范;研究拟订鼓励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拟订并监督实施实验室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处长:黄秀梅
电话:0971-8802396
药品监督管理处
监督实施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拟订并指导实施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指导生产现场、经营场所检查,依法查处重大违法行为;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批发行政许可、零售连锁总部行政许可、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及检查;指导药品流通领域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组织质量抽查检验,定期发布质量公告;督促指导全省药品监管工作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开展检查和处罚工作。
处长:马少民
电话:0971-8865640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
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分类规则、命名规则、编码规则、注册管理制度和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指导实施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技术指导原则;依法对医疗器械研制现场、生产环节、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进行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质量抽查检验和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并依法公告和处置;定期发布质量公告;指导全省医疗器械经营及使用的检查和处罚工作。
处长:陈兴莉
电话:0971-8865636
化妆品监督管理处
组织实施非特殊化妆品注册备案工作;承担化妆品生产许可;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分类规则、技术指导原则;负责监督实施化妆品检查制度、检查研制现场、依职责组织指导生产现场检查、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工作;组织开展质量抽查检验和不良反应分析监测工作,并依法处置;定期发布质量公告;指导全省化妆品经营的检查和处罚工作。
处长:温 静
电话:0971-8865605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和离退休干部工作。拟订全省药品监管人员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专职副书记:赵少宏 (机关党委)
电话:0971-8801707
专职副书记:李兴 (机关纪委)
电话:0971-886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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