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处室负责人及政务服务咨询电话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处室负责人及政务服务咨询电话

88912020-03-17 16:22  95商服网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综合处

处 长:彭赛玲

邮 箱:psl@hifda.gov.cn

副处长:陈维高

邮  箱:cwg@hifda.gov.cn

电  话:66832653

职能介绍: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和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起草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拟订全省药品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听证、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承担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管理工作;承担普法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党建工作;负责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组织与管理工作,监督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

药品注册与生产监督管理处(黎药监管处)

处 长:王  刚

邮  箱:wg@hifda.gov.cn

副处长:陈泳宏

邮 箱:cyh@hifda.gov.cn

电 话:66832536  66832537

职能介绍: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承担医疗机构制剂注册、再注册、补充申请、调剂工作,承担省级初审或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审查的药品注册工作;承担中药提取物备案工作;负责药品再注册以及不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补充申请;负责临床急需进口药品的审核评估;贯彻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拟订并监督实施本省医疗机构制剂、黎药、中药材和海洋药物地方标准;制定本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负责监督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省级监管药品的监督抽检和定期发布质量公告;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依法监管生产环节的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负责生产环节药品质量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负责生产环节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理。负责医药行业(药品注册与生产环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处

处 长:林一叶

邮 箱:lly@hifda.gov.cn

副处长:林芳梅

邮 箱:lfm@hifda.gov.cn

电 话:66832692

职能介绍:负责药品批发(含零售连锁总部)经营和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法监管流通环节的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实施流通环节问题药品召回;负责流通环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指导市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药行业(药品流通环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医疗器械注册与监督管理处

处 长:吴华兵

邮 箱:whb@hifda.gov.cn

副处长:林尤海

邮 箱:lyh@hifda.gov.cn

电 话:66833831

职能介绍:负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和备案;负责临床急需进口医疗器械的审核评估;负责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指导市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并依法处置;组织开展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作。负责医疗器械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化妆品注册与监督管理处

处 长:冀金玲

邮 箱:jjl@hifda.gov.cn

电 话:66832566

职能介绍:负责监督实施国家化妆品法规、标准、生产经营管理规范;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省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制度;负责国产及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负责化妆品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和不良反应监测。指导市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化妆品经营监督管理、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后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和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负责化妆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行政审批办公室(审计处)

主 任:马维宁

邮 箱:mwn@hifda.gov.cn

副主任:涂 峰

邮 箱:tf@hifda.gov.cn

电 话:65203067

职能介绍: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药品行政许可审批的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办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管理的行政许可受理和审批(备案)事项;办理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批(备案)工作;办理执业药师注册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工作。

药品生产稽查处

     负责人:潘爵南

箱:pjn@hifda.gov.cn

      职能介绍: 依法负责查处药品、 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环节违法案件, 并办理相关的投诉举报。 组织开展生产环节问题产品核查处置工作。 指导市县查处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及使用环节有关违法行为和查办相关案件。

药品批发稽查处

      负责人:湛艳伦

箱:zyl@hifda.gov.cn

      职能介绍: 依法负责查处药品批发、 零售连锁总部、 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违法案件, 并办理相关的投诉举报。 组织开展批发环节问题产品核查处置工作。 组织查处和督办药品、 医疗器械、 化妆品零售和使用环节大案要案, 统筹协调跨区域、 跨部门相关案件查处工作。 指导市县查处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有关违法行为和查办相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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