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分类、非居民所得缴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1.三方协议缴税
三方协议缴款:单位需要和税务机关、银行签订《委托银行代缴税款协议书》才能使用“三方协议缴款”方式。已经签订过的,不需要重新签订。
填写说明
申报表申报成功后,若采用三方协议缴款方式,则点击【税款缴纳】→【三方协议缴款】,界面下方显示应缴未缴税款相关内容,包括:所得月份、申报表、征收品目、税率、税款所属期起止、应补(退)税额以及缴款期限。
点击【立即缴款】,系统自动获取企业三方协议,并核对信息是否存在及正确。确认三方协议的开户行、账户名称等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扣款】发起缴款,进度条刷新完毕后得到缴款结果,即完成缴款。
2.银行端查询缴税
银行端查询缴税: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后至商业银行缴款,部分地区有该功能。
注:该功能需要当地银行系统支持,因此银行不支持的部分地区未开通,未开通的地区无此功能菜单。
填写说明
申报表申报成功后,点击【税款缴纳】→【银行端查询缴税】,界面下方显示欠税相关内容,包括:申报种类、申报类别、纳税人数、收入总额、应扣缴税额、打印状态、首次打印时间、缴款凭证税额(含滞纳金)等。
选择需要缴款的申报记录,点击【打印】,携带打印出来的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在凭证上注明的限缴期限前至商业银行柜台进行缴款,逾期将需要作废重新打印并可能产生滞纳金。若需要重新打印,点击【作废】,作废成功后,状态变更为未打印,重新点击【打印】,携带最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至银行缴款。
注意事项:
1.只针对本地申报成功且尚未缴纳的记录进行缴款,如果客户端重装,申报数据丢失,只能通过其他渠道缴款。
2.打印状态为“已打印”,缴款状态为“已缴款”的,不允许作废。
3.历史查询
发起缴款后,可在【税款缴纳】-【历史查询】中查询缴款状态。
4.完税证明
缴款成功后,点击【税款缴纳】→【完税证明】,选择税款所属期起止时间后点击【查询】按钮查询申报记录。
选择需要开具完税证明的申报表后点击【完税证明开具】按钮开具完税证明。
注意事项:
申报成功且扣款成功的记录才支持开具完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