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操作说明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操作说明

285712020-02-20 13:37  95商服网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

附加扣除信息采,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暂未开放)、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支出信息的采。在纳税人未行采集某个支出项,可以扣缴单位代为采集和报送

填写说明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首页功能菜单下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显示当前所有已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人员列表,双击数据列可查看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明细。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

【添加】:添加需要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纳税人。

【报送】:将报送状态为待报送的信息发送至税务机关。

【删除】:对于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勾选进行删除。

【获取反馈】:点击后获取税务机关反馈的专项附加信息报送结果。

【下载更新】:下载各渠道(税务局端、扣缴端、WEB、APP端)填报并指定给该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时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自行选择下载全部人员或下载指定人员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果本地有【待反馈】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先通过【获取反馈】获取报送结果,确保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下均无【待反馈】记录后,再进行下载。

【导出】:可选择【选中人员】或【全部人员】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导出,导模版有三种,根据需进行选择

【展开查询条件】:可通过“工号”、“姓名”、“证照号码”和“报送状态”查询纳税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注意事项

1.【下载更新】仅能对【人员信息采集】报送成功的人员进行下载更新,若存在未报送成功的人员,该人员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将无法下载。

2.对未通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成功下载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论是否有数据)的单位,系统会自动下载一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入【综合所得申报】菜单时,系统若校验到本单位有报送成功的人员,且未成功下载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则自动弹出下载提示,点击【确定】后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下载。

1. 配偶信息

本功能用于采集单位员工的配偶信息

配偶信息

【配偶情况】:有配偶的选择“有配偶”并录入配偶信息,无配偶的选择“无配偶”。

【姓名】、【证照类型】、【证照号码】、【国籍(地区)】:如实填写配偶的相关信息。

【身份验证状态】:配偶信息的公安验证状态。

2.  子女教育

本功能用于采集单位员工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子女教育

【子女姓名】、【证照类型】、【证照号码】、【国籍】:如实填写申请扣除的纳税人子女信息。

【关系】:可选择“子”或者“女”。

【身份验证状态】:子女信息的公安验证状态。

【出生日期】:证照类型为居民身份证时自动带出;为其他类型时,自行如实填写。

【当前受教育阶段】:下拉选择“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

【受教育日期起】:填写受教育的起始日期,当前受教育阶段选择学前教育阶段时,该项非必录。

【受教育日期止】:不能早于受教育日期起。

【教育终止日期】:采集时非必录,不再接受学历教育时填写。

【就读国家(地区)】、【就读学校名称】:填写子女接受教育的国家(地区)和学校名称。当前受教育阶段选择学前教育阶段时,就读国家(地区)和就读学校名称非必录。

【本人扣除比例(%)】:默认“请选择”,可选择50%、100%。

【扣除有效期起】:系统自动带出,(受教育日期起、政策生效日期起、扣除年度的1月、纳税人扣除年度在本单位任职起始月份)取时间最后值

【扣除有效期止】:系统自动带出,(教育终止时间、扣除有效期起所在年份的12月)取时间最前值。

【采集来源】:分为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

【状态】:分为“待报送”,“报送成功”和“删除待报送”。

【更新日期】: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更新时间。

【新增】:点击则新增一行空白数据,能新增的数据行不限制。

【删除】:可选择一条或多条数据进行删除。

3.   继续教育

本功能用于采集单位员工的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填写说明

继续教育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情况:

【入学时间起】:填写学历教育入学时间。

【(预计)毕业时间】:填写预计学历教育结束时间。

【教育阶段】:下拉据实选择“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其他”。

【扣除有效期起】:系统自动带出,(入学时间起、政策生效日期起所在月份、扣除年度的1月、纳税人扣除年度在本单位任职起始月份)取时间最后值。

【扣除有效期止】:系统自动带出,(扣除有效期起所在年份的12月、(预计)毕业时间)取时间最前值。

【状态】:分为“待报送”,“报送成功”和“删除待报送”。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情况:

【继续教育类型】:下拉选择“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发证(批准)日期】:填写证书上注明发证日期,不得大于系统当前日期。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填写取得证书名称和证书上注明的编号。

【发证机关】:填写证书上注明的发证机关。

【扣除有效期起】:默认为发证(批准)日期所在年度的1月。

【扣除有效期止】:默认为发证(批准)日期所在年度的12月。

【状态】:分为“待报送”,“报送成功”和“删除待报送”。

 

4.    住房贷款利息

本功能用于采集单位员工的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填写说明

住房贷款利息

【房屋坐落地址】:填写房屋具体的坐落地址。下拉选择省、市、区、乡镇街道,具体规则与人员登记中的居住地址一致。

【房屋楼牌号】:填写房屋详细地址。

【证书类型】:下拉选择“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房屋预售合同”。

【房屋证书号】:录入房屋证书上的编号。

【本人是否借款人】:如实选择“是”或“否”。

【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50%】: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若借贷人为非本人,则“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50%”选项置灰不可填写;只有借贷人为本人,该选项才可填写。

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信息必须填写其中一项:

【贷款合同编号】:填写与金融机构签订的住房贷款合同编号。

【首次还款日期】:选择住房贷款合同上注明的首次还款日期。

【贷款期限(月数)】:填写住房贷款合同上注明的贷款月数。

【扣除有效期起】:系统自动带出,(政策生效日期起所在月份、首次还款日期、扣除年度1月、纳税人扣除年度在本单位任职起始月份)取时间最后值,精确到年、月。

【扣除有效期止】:系统自动带出,(扣除有效期起所在年份的12月、首次还款日期+贷款期限)取时间最前值,精确到年、月。

【状态】:分为“待报送”,“报送成功”和“删除待报送”。

 

5.  住房租金

本功能用于采集单位员工的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填写说明

住房租金

【工作城市】:填写纳税人工作市一级城市。

【出租方类型】:下拉选择“个人”或“组织”。

【出租方姓名(单位名称)】、【证照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出租方名称和证照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非必录项。

【证照类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非必录项。

【房屋坐落地址】、【房屋坐落楼牌号】:填写房屋具体的坐落地址。下拉选择省、市、区、乡镇街道后录入详细地址。

【住房租赁合同编号】:填写签订的住房租赁合同编号。

【租赁日期起】、【租赁日期止】:填写住房租赁合同注明的租赁起止时间。

【扣除有效期起】:系统自动带出,(政策生效日期起所在月份、租赁日期起、扣除年度1月、纳税人扣除年度在本单位任职起始月份)取时间最后值。

【扣除有效期止】:系统自动带出,(扣除有效期起所在年份的12月、租赁日期止)取时间最前值。

【状态】:分为“待报送”,“报送成功”和“删除待报送”。

 

6.  赡养老人

本功能用于采集单位员工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填写说明

赡养老人

【是否独生子女】:据实选择“是”或“否”。

【分摊方式】:下拉选择“赡养人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或者赡养人约定分摊

被赡养人信息:

【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国籍(地区)】:如实填写被赡养人身份信息。

【身份验证状态】:被赡养人的公安验证状态。

【关系】:下拉选择“父母”、“其他”。

【出生日期】: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时自动带出;其他类型时自行填写。

【扣除有效期起】:系统自动带出,((出生日期+60年)的当月、政策生效日期起月份、扣除年度1月、纳税人扣除年度在本单位任职起始月份)取时间最后值。

【扣除有效期止】:默认为扣除年度的12月。

【状态】:分为“待报送”,“报送成功”和“删除待报送”。

 

共同赡养人信息:

【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如实填写共同赡养人身份信息。

以上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报送后,可在综合所得预扣预缴【正常工资薪金所得】下进行税前申报扣除。

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自行申报扣除。

7. 专项附加扣除年度确认

  12月起可以对下一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年度确认,确认后可以将2019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迁移至2020

首页【税款所属月份】为2020年时未将2019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迁移至2020年的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单时,会提示是否需要将2019年扣缴义务人自行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迁入到2020

专项附加扣除年度确认

选择马上迁入】的,系统会将2019年由扣缴义务人采集且仍有效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迁入到2020选择【稍后迁入】的,系统不进行迁移,如果需要迁移,可以在2020年度中点击【迁入上年数据】进行迁入。

 迁入上年数

注意事项

采集来源为【扣缴义务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才能进行确认并迁移到2020年度,采集来源为【纳税人】的,需要纳税人在个人所得税APPWEB自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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