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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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一)主要职责
监督实施国家医疗器械标准和分类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和备案;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环节质量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环节质量抽查检验;组织开展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环节质量风险研判;指导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环节不良事件监测;组织参与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处置。
(二)具体工作事项
1.负责监督实施国家医疗器械标准和分类管理。
2.负责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和备案,制定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和备案申请标准和验收指南。
3.指导行政审批处承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和备案资料申请审查受理工作。
4.指导各区(市)县局开展现场验收工作。
5.负责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6.负责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环节质量监督检查。
7.组织开展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环节质量抽查检验。
8.指导稽查总队承担的国家药监局和四川省药监局年度医疗器械质量抽验工作。
9.负责组织开展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环节质量风险研判。
10.指导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环节质量不良事件监测。
11.组织参与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事项调查处理和应急处置。
12.参与医疗器械相关投诉、案件办理工作。
13.参与医疗器械非法广告、网络销售调查处理工作。
1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