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监管委防控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企业登记全网上办理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防控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企业登记全网上办理

41472020-02-05 21:10  中国政务服务网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津市场监管审批〔20201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防控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全力推行企业登记全网上办理的通告

尊敬的企业及广大申请人:

为落实党中央部署和市防控工作要求,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传染,阻断疫情传播,市市场监管委积极倡导企业登记全网上、零见面办理,现就企业登记办理途径和方式通告如下。

一、全力推行企业登记网上办、零见面审批

进一步落实国务院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网上办事系统,提升用户体验。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

二、市场主体申请登记通过网上办事平台申请

各类市场主体登记均实行实名登记,申请人应当自行通过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 实名认证后,根据拟申请的事项通过以下途径提交申请。

(一)企业开办一窗通事项可以通过天津市政务服务网上

办事大厅 http://zwfw.tj.gov.cn/ 企业开办一窗通http://qydj.scjg.tj.gov.cn/yctReg/index.html)平台办理。

新开办企业营业执照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后,通过中国邮政 EMS 提供寄递服务,企业申请电子营业执照的可自行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的电子营业执照实名认证后下载。

(二)企业注销一窗通事项可以通过天津市政务服务网上

事大厅( http://zwfw.tj.gov.cn/ 企业注销一窗通 http://qydj.scjg.tj.gov.cn/yctLogout/index.html)平台办理。

(三)一窗通以外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可通过市市场监管委 http://qydj.scjg.tj.gov.cn/)办理。

变更或注销企业应当交回纸质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申请人应当通过报纸或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主公告声明作废,也可通过中国邮政 EMS 自行寄递交回。网上服务平台正在全力进行系统改造,系统完成改造后,支持申请人通过平台办理寄递业务。

(四)经营范围登记可通过天津市经营范围自主申报辅助

查询平台https://tj.jyfwyun.com/#/visitor/home)查询规范条目进行申报。

(五)以上服务平台均可通过百度中文搜索关键词查询后,点击对应的平台进行事项办理。

三、原则上暂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窗口业务

根据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落实暂停三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线下服务全面实行网上办、零见面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自 2020 2 3 日起,暂停全市市场监管各服务实体大厅窗口现场受理业务,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一)申请事项因特殊原因无法通过线上平台办理,急需线下特别处理的,为节约现场等候时间,申请人应当通过电话提前预约,理清事项,备齐材料,按照预约时间和地点到现场办理,力争一次办妥。

(二)到现场办事的申请人员须自行做好防护,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填写信息表,接受大厅指定人员引导在服务专区办理。伴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对接人员有权拒绝进入大厅办理业务。

(三)按照现行流程部分业务需现场提交材料的,可以通过各大厅电话咨询邮寄地址,将由中国邮政 EMS 邮寄办理,邮件表面应当在明显处标明企业名称,注明企业登记申请材料”(份证原件请勿邮寄)

四、登记申请遇到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

如果您在网上申报时遇到问题,请根据问题类别和注册区域分别电询咨询,天津地区区号为 022


申请人还可能通过 PC 端的各网上办事服务平台首页的业务咨询电话点开后,选择地图标记的行政区域进行详细查询http://qydj.scjg.tj.gov.cn/reportOnlineService/linkTel/getGssMessage.do

市市场监管委:24538627(委直接登记的业务咨询)8449377684493780(技术支持)

市税务局:4007607766

市公安局:8369898183698982(技术支持)

市人社局:2303020883575293(技术支持)

市网信办:88355351(登录注册技术支持)

88355251津心办政务 APP 事项)

市政务服务办:24538244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社会各届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特殊时期,人员紧张,恐有不周,敬请您的理解、配合和支

!

2020 2 3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 2 3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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