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税务局预约定价安排谈签与执行操作指南

广东省税务局预约定价安排谈签与执行操作指南

60352019-12-26 09:04  95商服网
SX000366 预约定价安排谈签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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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设立依据】

【办理资料】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序号 资料名称 报送条件 资料形式 份数
1 A10085《预约定价安排预备会谈申请书 必报
原件
1份
2 A10084《预约定价安排谈签意向书 必报
原件
1份
3 A10016《预约定价安排正式申请书 必报
原件
1份
4 A10017《预约定价安排续签申请书 在企业纳税人申请续签时提交,且提交时限为在预约定价安排期满之日前90日内提交。
原件
1份
5 纳税人暂停、终止预约定价安排的书面说明 在纳税人申请暂停或终止预约定价安排时提交。
原件
1份

【表证单书】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办税服务厅地址可查看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12366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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