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税务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操作指南

广东省税务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操作指南

87092019-12-21 13:13  95商服网
SX000290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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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每年应当根据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地残联部门进行申报年审。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需要进行申报年审。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需进行申报年审。
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设立依据】

【办理资料】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序号 资料名称 报送条件 资料形式 份数
1 A0672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必报
原件
1份
2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缴申请审批表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缴申请审批表》原件及其复印件的报送条件为经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批准缓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须提供。
原件
1份
3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缴申请审批表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缴申请审批表》原件及其复印件的报送条件为经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批准减缴残疾人保障金的用人单位须提供。
原件
1份
4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缴申请审批表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缴申请审批表》原件及其复印件的报送条件为经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批准免缴残疾人保障金的用人单位须提供。
原件
1份

【表证单书】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办税服务厅地址可查看广东省办税地图。广东电子税务局网址为: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12366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流程】

广东省税务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流程图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纳税人提交的各项证明资料为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4.缴费人自行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应提供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等信息.
5.自2014年12月23日起,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6.自2018年4月1日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由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降低至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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