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库减免退抵税
一、 业务概述
享受税收优惠减免的企业,在申报缴纳税款后,可按享受的减免税优惠条件,在电子税务局申请办理退(抵)税费审批预受理。
二、 业务前提
1.纳税人已完成对应税收优惠的减免备案,且已获得备案相关文书;
2.纳税人已完成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且已维护一般退税账户;
3.申请退还的税款已经入库;
4.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不存在欠缴税(费)情况;
5.申请退还的税款所属期、征收项目、征收品目与减免税备案有效期、减免项目、减免品目相对应;
6.申请退还附加税(费)的,税票行业与税(费)种认定中的行业保持一致,且有相应的附加税认定信息。
三、功能节点
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入库减免退抵税
四、操作步骤
登录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点击中央“我要办税”,点击“查看更多”。
第一步:填写表单
1. 基本信息中的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已预填;
2. 选择退税银行和银行账号;
3. 选择提退税金类型,选择退抵税(费)依据文书字号,系统会自动带出已做过减免备案的所有文书;
4. 选择退抵税原因类型,选择申请退抵税(费)方式,若选择“退税”,则不允许有欠税信息。
5. 点击左下角“查询”按钮,选择需要申请退税的税票信息。
6.录入税票号码(一般为税收通用缴款书上的电子税票号码或电子缴款凭证上的系统税票号)或税款所属期,点击“查询”。
7.查询到结果后,勾选需要申请退税的具体税款,点击“确定”,将税款带至主界面。
8.滑动下方滚动条,录入本次退抵税费额,系统将自动更新基本信息中申请退抵税(费)额。
9.录入退税申请理由,点击“下一步”。
第二步:上传付报资料
必报类资料为必须上传,非必报类根据减免事项对应申请材料进行上传。
上传成功后,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预览提交
系统将提供纳税人预览填写的表单信息和附报资料信息(可通过页面上方Tab页切换)。
若有问题,可点击“上一步”进行修改;若确认无误,点击“提交”。
点击“确定”后,完成减免退税申请。
可点击“查看我的申请资料”查看刚才填写的表单信息,可点击“撤销申请”撤销减免退税申请。